我购买了大华·紫樾府的房子。2024年1月24日,黄岛区自然资源局与开发商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变更协议》(黄岛-03-2024-008号),明确将小区容积率从2.42调整为2.429,地上建筑面积超建349.4㎡。
矛盾焦点:
1.法定红线被突破
《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80条强制性规定:累计超建≥300㎡必须办理规划变更手续(含公示、听证)。本案超建349.4㎡,远超法定阈值!
问:为何未依法公开变更程序?
2.法院判决回避实质审查
黄岛区法院在(2024)鲁0211民初41360号判决中,认定容积率“未变更”,理由竟是行政机关的解释“属正常误差”。
▶问:白纸黑字的盖大红公章《变更协议》载明容积率数字调整,为何被选择性忽略?为何忽略对多部上位法的审查?
3.程序正义缺失
《城乡规划法》第43条、《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5条均规定:容积率调整必须公示并听证!业主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问:涉及661户业主的公共利益,为何暗箱操作?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五条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市民呼吁:
1.恳请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本次容积率变更的全套审批文件(含公示凭证、听证记录);
2.请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程序合法性,维护法治尊严!
(本文依据政府公开文件及判决书撰写,愿对真实性负责。盼有关部门直面问题,给业主明明白白的交代!)
黄岛某小区容积率疑违规变更!349.4㎡超建为何被认定“误差”?
人气:14937 回复:12
打赏TA共获得: 金币:0枚
还没人打赏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本站帖文版权归青岛新闻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猜你喜欢
全部回复
回复:
不要嘲笑每一个维权的人,他们争取的,或许正是你未来的权利。祖国答应了终身追责制,余生此案,我会因此而坚持到底,绝不放弃!
2025-07-17 21:08:49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判决书上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载明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的建筑面积没有变化,故大华·紫越府的容积率没有变更。”对《变更协议》白纸黑字,大红公章的内容视而不见。容积率可是从2.42调整到了2.429啊,这是实质性的变更!地上住宅面积增加了349.4平方米,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上面的面积没有变化,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规划核实部门数据造假!!!
2025-07-17 07:43:37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再披露一个事实,开发商650平米的居民健身场地未建,而是在消防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简单划线,变为居民健身场地。这不仅违法了《消防法》
-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触犯了民事合同关于配套设施的约定。事实上案涉项目缺失了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和居民健身场地,买受人就有权退房。
非常可惜的是,黄岛法院既不认可铁定的事实,也不审查相关的法律。单凭行政部门的单方言辞,便下了这样的判决,让曾经的国家优秀法院蒙羞。
2025-07-16 20:53:33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如果你再去,我建议第一,你先找证据推翻他们给出的误差原因,排除因测量误差造成的面积变化,然后再去追他的施工误差,你要拿到他的请照图、施工图、竣工图三图,证明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变更,三图不符,再去继续深究
2025-07-16 15:37:21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披露一个事实。大华紫樾府项目,原规划的大型停车场,违规挪到紧挨每座高层的东山墙处,被举报而拆除。后来干脆就不建了,不过照样通过了规划核实。目前入住了大概十分之一的业主,电动自行车就已经停满了大门口,引发无数投诉。可是以后房子售罄,开发商撤了,谁来担责?谁来买单?
2025-07-15 21:07:39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349.4/73249.33=0.477%~~~没超限呀
2025-07-14 14:03:27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此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