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北城管领导您好:
我是市北区商丘路1号的居民,前段时间看生活在线,市南区永嘉路5号楼院居民私设停车杆,市南城管现场处理,并责令现场拆除停车杆,而我们商丘路1号楼院的违法停车杆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找了快一年了也解决不了,为什么市南市北城管处理同样问题是两种不同结果?为什么市南市北城管处理同样问题是两种不同方式?难道市南市北是两种不同法律法规?请答疑解惑,谢谢!
尊敬的市北城管领导您好:商丘路1号楼院的违法停车杆迟迟得不到解决(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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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商丘路1号为开放式无物业管理楼院,共有3个单元,和其他老城区敞开式楼院一样,长期以来,停车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该楼院居民。2020年,为解决停车难题,该楼院居民自发协商,探讨能否在楼院内修建停车场,经入户民意调查,该楼共有住户66户,其中有48户同意停车,得到大多数居民同意后居民自发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居民之间的言差语错产生矛盾,导致施工停止,并拨打110。为此,街道、社区多次召集有关居民代表进行协商,由于车辆已经进楼院,反对停车一方要求车辆驶出楼院,楼院恢复原样再坐下来协商。
后经不懈努力,双方就楼院停车一事终于达成一致,8月底,楼院内车辆全部驶出,并对楼院入口处进行修复,双方再针对楼院停车方案进行协商。之后不久因反对停车一方在楼院入口处安装铁栅栏门,同意停车方将门拆除,导致双方矛盾再次升级。
针对该楼院实际情况,社区拟于近期再次组织开展民意调查摸底,将根据摸底情况组织楼院居民民主协商,从楼院整体利益出发,尽早促成双方居民就楼院停车问题达成一致。
2020年12月份到现在2022年1月,跨过3个年头,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为什么?政府相关部门能不能依法依规处理!

顶

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理应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政府职能,对群众举报的不法事实实施监管改正职能。而洛阳路办事处对群众举报的商丘路一号私改建停车场事情,从一开始到现在的种种态度和行为,完全丧失一级政府职能作用,这是政府不作为的行为。

请不要答非所问

网友,您好!
商丘路1号为开放式无物业管理楼院,共有3个单元,和其他老城区敞开式楼院一样,长期以来,停车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该楼院居民。2020年,为解决停车难题,该楼院居民自发协商,探讨能否在楼院内修建停车场,经入户民意调查,该楼共有住户66户,其中有48户同意停车,得到大多数居民同意后居民自发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居民之间的言差语错产生矛盾,导致施工停止,并拨打110。为此,街道、社区多次召集有关居民代表进行协商,由于车辆已经进楼院,反对停车一方要求车辆驶出楼院,楼院恢复原样再坐下来协商。
后经不懈努力,双方就楼院停车一事终于达成一致,8月底,楼院内车辆全部驶出,并对楼院入口处进行修复,双方再针对楼院停车方案进行协商。之后不久因反对停车一方在楼院入口处安装铁栅栏门,同意停车方将门拆除,导致双方矛盾再次升级。
针对该楼院实际情况,社区拟于近期再次组织开展民意调查摸底,将根据摸底情况组织楼院居民民主协商,从楼院整体利益出发,尽早促成双方居民就楼院停车问题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