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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建违章《阳光房》,是谁在给它撑伞!!!

手机用户11784513

楼主07-09 14:51

现在法律还有权威性和公证性吗?为什么在我们小区民意行天下,法律无人视!小区业委会违法违规屡屡得逞,市南区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还有原则性吗?刚刚改造完一年的小区,堂而皇之建起违法玻璃阳光房,法律‘’审查审批"是在约束无权老百姓吗!!!哪一个违法者都是满腹造假依据和理由。你们执法依据的是什么??仅凭业委会一份篡改借用民意就可以成为违法建筑的合法依据!市南区金湖路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还有法制观念吗?为什么总替违法行为做挡箭牌!你们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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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队长:是什么利益趋势你失去原则!你到底想干什么!??

违法违规建的玻璃阳光房,执法中队的队长竟然这样替违法者遮掩,说要安抚好违法者。马×队长,你长点心吧,不要为了业委会丢了自己的……!

金湖路综合执法中队队长!你三番五次欺骗业主及居民,帮助违法建筑肇事者,你用心何在!什么利益趋势你!!!

玻璃阳光房在无任何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业委会自己做的决定,违法违规盖的违章房,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坚挺着不拆。业委会是事情的肇事者和违法者,相信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物业和业委会狼狈为奸,还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取消物业和城管!{2043}

业委会的玻璃阳光房屹立不倒不拆,彰显出业委会的强硬。

玻璃阳光房是业委会积极联络社区,街道,求得街道支持后盖好的。我想问,无论社区,街道分管主任,你们同意了就可以建违章房了吗?你们不懂这是违章房要去审批吗?为什么什么事情都要先斩后奏呢?你们觉得你们的权力大于法律之上了?!

综合执法中队!你就是袒护包庇违法者、不拆除违建玻璃阳光也是徒劳的,最后结果违法者是你!!!

玻璃阳光房是业主要私自盖的,盖的时候信心十足,不用审批,不算违章建筑。是谁给业委会如此的胆量,不把政府相关部门放在眼里?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

政府执法部门,你们掌握着执法权力!为什么对违建玻璃阳光房就是不于拆除!是在玩游戏规则吗!!!

玻璃阳光房盖起来了,执行拆除是那么的艰难,业委会既然盖好之前不去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被查明要拆除了,又是补办手续,又是找种种原因今天不拆,明天不拆,到底什么时候拆?我们视目以待。

青岛市对违章建筑零容忍,到了业委会这里就可以不用审批,这是闹的什么妖?

依法依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法律法规是一条红线。容不得任何人随意践踏!

如果政府部门顶风上,支持违法者,那就会受到全社会正义百姓的谴责。

执法部门,你们的责任是干什么的?对新建违建发现后应立即拆除!你们拖拖拉拉是想给谁提供帮助!!!

业委会的玻璃阳光房就在那里坚挺,没人敢动。这是股什么力量支撑着业委会有如此博大的胸怀,不顾相关部门的批示,不拆!不拆!!就不拆!!!??????

钻法律空子是业委会的强项,说是要装修水层房,没说要建个玻璃阳光房,拿着全体业主的钱随便花。这就是现在很多人挤破头也想进业委会的原因。

执法部门是依法办事,个别有用心之人想钻法律空子,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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