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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建违章《阳光房》,是谁在给它撑伞!!!

手机用户11784513

楼主07-09 14:51

现在法律还有权威性和公证性吗?为什么在我们小区民意行天下,法律无人视!小区业委会违法违规屡屡得逞,市南区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还有原则性吗?刚刚改造完一年的小区,堂而皇之建起违法玻璃阳光房,法律‘’审查审批"是在约束无权老百姓吗!!!哪一个违法者都是满腹造假依据和理由。你们执法依据的是什么??仅凭业委会一份篡改借用民意就可以成为违法建筑的合法依据!市南区金湖路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还有法制观念吗?为什么总替违法行为做挡箭牌!你们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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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违章建玻璃阳光房的行为在先,竟然先斩后奏再去补办手续,把相关部门当空气了。

业委会明明知道盖玻璃阳光房不去相关部门审批是违法违规,偏要冒险顶风违章。你以为执法中队和规划局是你亲戚开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着你一个业委会?!真是天大的笑话!现在是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是你业委会在小区里随意撒野的地方。

综合执法中队你敢大胆妄为,老百姓就敢和你较劲,不服就试试!你手中的权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业委会玩文字游戏,把老年人的心里摸透,肆无忌惮的建违章玻璃阳光房,什么审批,什么法律法规,在业委会这里都不好使,手中的权力大于法律,说白了,业委会就是给全体业主服务的,前提是尊守法律法规,在这个道得底线上为业主服务。不是利用你的人脉违法违规!

金湖路执法中队包庇袒护业委会建违章玻璃阳光房,使玻璃阳光房没有人敢拆,执法中队队长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执法中队你们的执法工作干的算是又专又坚,!专业执法、坚决不处理,队长确实是干家!!!

业委会盖的违法玻璃阳光房原建图纸上没有,执法中队判断为违章建筑,业委会坚挺不拆,这是跟相关部门斗法,勇气可嘉。

业委会盖的玻璃阳光房与小区不搭调,很明显是违章建筑,执法中队在帮业委会故意拖延时间,把违法变成合理。违章在前,补办在后,网友们真长见识了,看看规划局怎么样来鉴定,原图纸上没有的,业委会先斩后奏好不好使,规划局真的给业委会批了合规合法,这里面的好戏开始了。

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队长,你百忙之中能否到市北区学习学习人家好的经验,请你不要在家闭门造车!!!

只能州官放火,不能百姓点灯,这句话千古不变, 业委会的权力有多大,不是我们能想像的,违章在先,再去补办手续,业委会把政府相关部门都没有放在眼里,本事通天!不拆!不拆!!就不拆!!!看看你们谁能把业委会怎么样,归根结底业委会有×××给他撑腰,不清楚是哪一级的给业委会撑的腰。

如果是执法犯法,袒护违法行为,这是自找难看!

执法中队马队长,你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业委会的玻璃阳光房在金湖路执法中队队长马×亲自帮忙业委会到规划局补办手续,要将违法变成合法。马队长今天左手打左脸,明天右手打右脸,说了不算算了不说。配合违法者造假的行为,属于职业渎职!

金湖路执法中队队长马×,言而无信,信口开河,拿着自己的职业开玩笑,失信于民!你承诺的七月底之前肯定拆,把哪里拆了?你在包庇袒护业委会公开建违章建筑,你不配做一名执法人员!你在严重失职!

玻璃阳光房在金湖路执法中队的庇护下依然没有任何要拆除的行动,业委会拆需要民意,违章建筑可以民意就不用拆除?不用去相关部门办理审批?要拆除了业委会要民意?金湖路执法中队队长袒护业委会违法违规行为,是职业渎职!

金湖路执法中队承诺的月底之前肯定拆,今天是这个月最后一天,我们希望执法中队队长不要失信,难道你的承诺很廉价?

既然金湖路执法中队承认业委会盖的玻璃阳光房是违法建筑,也承诺月底之前肯定拆。最后的时间到了,执法中队要依法依规处理,不能讲私情,当拆必拆!

根治先斩后奏,把生米煮成熟饭,就看你执法中队的,最后两天时间,不要言而无信!

执法中队公正执法才能得民心

依法依规处理违章建筑,任何人不能践踏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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