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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萧光辉M0JV: 就是这个,其实业主没有意识到锅炉房更可怕,因为锅炉房是按照普通民用建筑设计的地下换热站设备机房,而不是按照国家规范《锅炉房设计规范》设计的!
哎呀!老百姓砸锅卖铁买个房子不容易,遇到这样的房地产真是倒霉了
为何不按照合同和规划要求施工建设这才是根本问题所在!
wx_萧光辉M0JV: 开发商狡辩“市政新能源供热”就是用燃气锅炉供暖。但国家和青岛的词汇里找不到“市政新能源”一说。先规划市政热电,建的过程中,推行燃气锅炉供暖,开发商申请的,但没有进行规划变更。17年7月预售玩文字游戏。环保局16年环评,18年12月开发商环境自评都是市政热电供暖。环保局做过处罚
黄岛区凭海临风五期3-1区业主多方反映开发商私改规划,扩建原规划的地下换热站,改成燃气锅炉房。以“设备机房”愚弄蒙混政府部门,开发商提交到所有职能部门的材料中都未见“燃气锅炉”字样,在业主的预售合同中又以“市政配套新能源供热”欺诈销售,即使“市政配套新能源”也是该房地产商杜撰出来的,真是别有用心,用心歹毒!这样的开发商应该遭到政府和民众的唾弃。其实开发商有没有私改规划从一份最初的规划总平面图就很容易看出来的。由于本人反映,经黄岛区治安大队落实,该锅炉房内部空间东西长9.2米,南北长31.2米(此尺寸是锅炉房内部净尺寸,不包括地下和地面通道占地尺寸),使用面积将近三百平米。而在规划的总平图靠近设备机房位置清楚的标注了两处尺寸,分别是19.76和17.20米,根据建筑图纸上同图同比例原理,即使包括了地下与地面通道,以及整个锅炉房外围墙体,整个占地面积仅二百多平方米,远低于实际锅炉房内部使用面积。而开发商声称没有私改规划便不攻自破。
不要以爆炸为方向,要以合同、规划许可说事。
wx_萧光辉M0JV: 多谢提醒!合同中关于供热,括号里面有(市政配套新能源供热),开发商和政府解释这就是燃气锅炉供暖。规划许可那,锅炉房那相关图纸标注“设备机房”,有的图纸上是“燃气热水间”。规划部门说是设备机房没有错,至于开发商在设备机房里安放锅炉还是只安装水泵那是开发商的问题。
wx_萧光辉M0JV: 至于烟囱规划部门关于这栋楼的所有图纸,平立剖以及昼夜效果图都没有烟囱。另外还有一点2018年开始小区竣工备案制度不再要求城市管理局(开发商就是在这个部门申请的锅炉供暖)竣工验收备案。简单的说,除城市管理局外所有与地产相关部门都可以认为对是否有锅炉房和烟囱不知情。
11.22米高?
wx_萧光辉M0JV: ??不明白什么意思,锅炉房的层高不知道具体高度,地下车库两层的高度。楼总共32层,烟囱相当于33层多点,层高2.9米
感觉有点杞人忧天了,咱们区的住宅供热不管是烧煤的还是烧汽的都是有专营公司来运营的吧,不管是国企或央企的地产开发商,为了不引起后期的养护管理麻烦,水电暖通基本上都是委托专营公司来做的,除非是土著开发商一般很少有开发商自已做的,安全方面正常是可控的!再说城市就是各种带压的不带压的各种设施管线、工厂、高楼大厦等组成的,理论上来看进了城就是进入了各种危险源,最直观的就是你家的燃汽管道,那才是最直接的危险源,你还不用了?烧柴作饭吗?
wx_萧光辉M0JV: 入户燃气都是有章可循的,又不是私搭乱接。正如你所说即使说按章办事的仍然避免不了危险,山钢房地产这种私改规划,换热站改锅炉房,楼外面直接挂百米高大烟囱更是随心所欲。造成的潜在风险是你认为的杞人忧天?你心真大
你非要从理论上讲,那还真有爆炸危险,实际上任何小区的燃气管道都有爆炸危险。
wx_萧光辉M0JV: 锅炉房和烟囱都有国家的设计规范,人家国企开发商可以随心所欲,什么国家规范,那都是摆设!
以下是引用手机用户11473506的帖子:
有锅炉房不一定就能爆炸吧?
我发的图怎么不见了??!!
既要供暖又担心爆炸……总不能把把设备搬到郊区吧……
wx_萧光辉M0JV: 不同的建筑物有不同的设计规范,这一期的锅炉房没有按照《锅炉房设计规范》设计,只是按一般民用建筑里面的地下用房设计的。这是关键
是锅炉房就有爆炸的风险,国家有严格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吧!
wx_萧光辉M0JV: 凭海临风后面两期,六期七期图纸、环评、规划都是锅炉供暖。只有这期,五期。说白了就是开发商偷梁换柱,“设备机房”不需要按照锅炉房设计规范执行。但是生米煮成熟饭,改造费用巨大,政府18年底就已经验收通过了。
加强管理
看看情况
西海岸开展清洁能源取暖试点,新交付的小区大多是天然气锅炉取暖,锦绣城也是天然气锅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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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