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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凭海临风五期房子有问题
黄岛区凭海临风五期,中央广场地下六百多平的大空间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建筑工程?是锅炉房还是普通民用建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是否可以任意转换?按照规划图纸上的比例和尺寸该房间面积只有四百多平,和现实面积出入太大,未见任何变更,该怎么解释?自然资源局强调原规划上是“设备机房”,开发商在里面放什么设备不归他们管。我们普通民众是否可以理解成房间里待上几个人就是民用建筑,放进去几只鸡就是鸡窝呢?开发商又和我们强调该大空间原规划是小区换热站,后扩建成锅炉房,开发商损失了不少地下停车位,而且开发商进行了工程变更。如果是按照锅炉房设计建设的,那么该大空间的位置、与周围建筑的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泄爆口所处位置是否满足要求?此外针对该小区供暖,为什么开发商在环保部门自始至终都是按照市政热电供暖审批和验收的呢?在所有涉及到该大空间的各类图纸上,要么标注“设备机房”要么标注“燃气热水间”,请教一下燃气热水间和百姓俗称的澡堂子有什么异同?为什么图纸上对“锅炉房”讳莫如深,所有可查资料上都没有“锅炉”二字?配套新能源供热就是燃气锅炉供热??!!三年前开始建设,交钥匙当天锅炉房公示,也只有山钢房地产这样的国企才有这么霸气的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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