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说了算—— 一下《我多想去看看》
教材
2020学年一年级下册《我多想去看看》,20页:
朗读课文,注意读好带感叹号的句子。
浅析
“感叹号”这称呼似不当。
“!”的称呼应以国家政府部门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最新的标点符号方案当为2012年6月1日起全国实施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它称“!”为叹号而非感叹号。
从1951年至2011年,国家部委共颁布《标点符号用法》四次,除第一次称“!”为感叹号外,余下三次皆称叹号。从第二次1990年起,“!”就改称叹号至今;从第三次1995年起,《标点符号用法》就改制升格为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至今。兹简述见下:
第一次,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1951年发布——
七、感叹号(!)表示一句感叹话完了之后的停顿。
(以下为感叹号的基本用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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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0年发布——
三、叹号(!)
(以下为叹号的基本用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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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发布——
4.3 叹号
4.3.1 叹号的形式为“!”。
(以下为叹号的基本用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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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发布——
3.1.1 句末点号
用于句末的点号,表示句末停顿和语气。包括句号、问号、叹号。
4.3 叹号
4.3.1 定义
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感叹语气。
4.3.2 形式
叹号的形式是“!”。
4.3.3 基本用法(略)
“!”之称,是教材说了算,还是国标说了算?看来是教材说了算了。因为笔者于2019学年提出上述质疑,上贴网文《称呼须合规范——新差错1(一下<我多想去看看>)》至20+个网页——把该文上传至部编版一年级教材编写组,而现仍依旧。是因为本学期暂停所有的订正而照旧?非也。本学期其他年级有几处是修改了的:有错速改是正道。
把“!”叫感叹号,是明显的不合时宜,是明显的不合规范,是明显地误导师生。感叹号之说自2016学年始——部编版一年级语文教材第1版出版在2016年11月。算而今,以讹传讹之受众共五届师生——要延续吗?会延续吗?若就此打住,则还有早前先入为主之负面影响当如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