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
您好!
我是市北区德平路62号居民,现就我家楼顶严重渗漏问题,向您诚实反映,恳请您亲自过问、为民做主。
我所反映的问题,源于青岛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惠民工程。该工程本是为百姓做的好事——楼顶外墙防水保温隔热、降低能耗、提升冬季取暖效果、彻底解决房屋渗漏,是真正的民生工程。可就是这样一项暖心工程,在我家却变成了闹心工程。
对于贵局此前给出的答复,我有三点完全不认可、不符合事实的意见,必须向您如实反映:
第一,贵局称我楼2016年已完成防水保温工程,与事实严重不符。2016年我楼从未进行过任何改造,不存在施工记录。如果贵局坚持2016年已施工,请立即出具官方施工台账、验收报告、资金拨付凭证,用真实材料说话,不要用虚假答复糊弄老百姓。
第二,贵局称项目已过期、不再负责,这一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2019年本楼实施节能保暖防水保温工程后,全楼1、2、3单元出现渗漏,雨水全部积在保温层下方,防水不防水、保温不保温,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
在市北区城管局物业办、即墨路街道城管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因质量不达标,将所有不合格的防水保温层全部拆除,承诺重新施工,更承诺新方案比原标准更高、防水保温效果更好,但唯独遗漏了我单元未予施工。
2025年12月25日在市北区物业保障服务中心王科长、即墨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施工方明确表示:不施工的原因是“政府未拨款、没钱,没钱怎么干?”!绝非项目过期,更不是居民不配合。事实清清楚楚,不容推诿。
第三,贵局让我们自行启动维修基金,这是典型的甩锅行为、不负责任。
本项目是财政出资、施工的惠民工程,出现施工遗漏、质量不合格,责任完全在施工单位与主管部门,与居民无关。
退一万步讲,即便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来为工程问题兜底,也应当由贵局街道牵头、主导、协调、推进,居民全力配合,而不是一句“你们自己走维修基金”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仿佛这件事与城管局毫无关系。这不是为民服务,这是回避责任。
局长,老百姓安居为大,房屋常年漏水、透寒、发霉、掉皮生活苦不堪言。
我恳请您:
严查事实真相,纠正错误答复,责成责任单位立即对我单元楼顶进行防水保温补修施工,不要让惠民工程,最终变成伤民工程、失信工程。
盼复!
此致
敬礼!
市北区德平路62号居民刘女士
致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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