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 居家过日子,门外(根据建设的余地而论)有鞋柜,摆有花盆美化环境是人之常情,是积极作为的一面,不是废旧物资堆放碍事就是方便。反对花钱购买闲置浪费,反对形而上学,反对教条主义……
居民议论:清理楼道的障碍物、可燃物不能批评,有的搁放废品不理不对,但是绝对化清理的楼道空空荡荡,连盆花也不能放其美化环境,清理卫生得家使也给扔了出去;原本的消防设施是假设的,居民放两桶水为了救急使用也被扔出去……这就不正常了,原来是“报复人家”对物业所作所为有意见、印象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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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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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居民都懂得消防通道是公摊面积,都懂的要畅通无阻的道理,基本都能约束行为规矩,但是物业却确实没有规矩,借口欺负业主!物业可以在小区自由化做买卖挣钱,自我感觉小区是它的产权,居民虽然买了房子,回家关门里面是它的,开门外面都是物业所有!但是居民回家关门里面还要依照居住面积缴纳物业费的……岂有此理!
2026-03-09 2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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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2026-02-26 11: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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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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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解决问题,百姓放心生活。
祝朋友们:马年大吉,马上暴富。
2026-02-24 09:21:56
来自青青岛社区
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6-02-24 08: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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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本院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应当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违反该规定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原因在于物业企业的选任对业主权利影响很大,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任主体与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主体是不一致的,为了避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的任意性,保障物业实际享用人的权益,法规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除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外,不得采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026-02-23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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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有提成……
2026-02-23 07: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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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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