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珠海一路4号三聚成公司在居民楼内的地下车库开设有明火的饭店及食品加工车间,且昼夜工作,期间各种油烟、异味及噪音不断,严重影响生活及身体健康。
问题已反应近两年有余,所属街道办城管人员非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尽心尽力替三聚成开脱,该街道办人员已公开承认租住三聚成房屋且在该饭店定点就餐。具体问题如下:
1.举报多次,街道办城管人员却连事发地址都多次写错,居民楼内电梯可直接下到地下车库,街道办城管人员却回复居民楼与车库不连通,每次回复极其敷衍,玩忽职守。
2.油烟噪音排放昼夜不断,晾晒的衣服都被污染。街道办人员却总是一句检测合格了事,激化官民矛盾。本人多次提出可以个人自费按标准检测,但询问如检测不合格如何处置责任人时,均不敢正面回应。
3.三聚成将车库改为饭店及加工车间时,曾进驻多台挖掘机施工,将地面下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街道办人员就在地上网点办公,但却充耳不闻,不管不问。
4.街道办回复三聚成饭店所占车库为购买网点所赠,完全不符合逻辑,试问现在哪里存在购买网点赠送整层车库的好事?且该地块属于划拨用地,是否牵扯国有资产流失?
5.对三聚成违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及《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四,第十六条等多项规定,街道办人员非但视而不见,反而百般维护,但只能靠嘴死撑,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
6.先不论三聚成地下车库产权获取是否合法,法律规定地下建筑不能随意更改用途,但街道回复找不到能证明地下用途的归档资料。有两种可能:
①.如建设单位未移交,则形成违法验收,验收主管部门及档案部门玩忽职守,应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②.如资料验收时已移交,则为档案馆遗失,应追查遗失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如为了利益跟企业串通销毁竣工资料,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聚成关系再硬,也要合法,不能依仗有人撑腰就堂而皇之的违法、肆意伤害居民的身体健康。
市南区珠海路街道城管中队存在明显的存心包庇,执法罔顾及徇私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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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0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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