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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嘉园房屋入户门被不孝的哥哥破坏,还被多次拉电,申请禁止交供暖费,薛家岛派出所受案后没有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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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怡和嘉园南区:母亲合法居住权遭侵犯 多部门履职缺位引维权困境

“法院判决里明确的居住权,却被亲儿子一再阻挠,破坏门锁、拉断供电、禁止供暖缴费,维权近一年,派出所、物业、相关企业却各说各的,都说管不了,我们娘俩到底该找谁做主?” 近日,市民杨先生将事情经过发到青岛新闻网上,反映其母亲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享有的青岛黄岛区怡和嘉园南区住房居住权,遭到兄长多次恶意侵犯,而多个相关部门的履职缺位,让这场维权之路充满坎坷。
法院承诺成 “空话” 兄长屡次破坏居住环境
杨先生告诉记者,这套住房是 2012 年起他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居所,房屋实际由父母出资购置。因属于公务员集资房,价格便宜,我父母便以我嫂子的名义买了下来,此前因赡养费纠纷及相关经适房的法定继承纠纷(实际我哥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明确其兄长需每月支付 1500 元赡养费,且庭审现场兄长已书面承诺允许母亲继续在此居住。

然而 2025 年 3 月,兄长突然违反承诺,一直要求卖房,称筹集资金去澳大利亚墨尔本买房用,实际是意图一走了之,逃避赡养义务和洗白诈骗父母钱财,法院也不可能去澳洲强制执行,在该住房外擅自加装外门,意图阻止母亲和杨先生入住。“我母亲得知后坚决要求拆除,我 4 月份按母亲意愿拆除了外门,没想到兄长竟要求薛家岛派出所拘留我,声称我‘非法闯入’。” 杨先生表示,这套房子兄长从未实际居住过,都是和父母出资装修,购买家具家电,自己与父母已在此生活十余年,所谓 “非法闯入” 纯属无稽之谈。

他向派出所提交了完整卷宗,并告知薛家岛民警,兄长在两个案件的法院庭审现场都承诺过让母亲在此居住,可通过调阅庭审录像核实,但两名民警以 “卷宗太多” 为由未详细查看。同年 9 月,派出所认定此事属于民事纠纷,未支持兄长的拘留申请,却也未对兄长的违约行为进行任何约束便草草结案。

更令人气愤的是,同年 10 月 25 日,杨先生发现住房外门电子锁被电钻破坏,楼下供电箱被强行拉闸,配电箱外门门锁还被堵死,导致供电公司无法正常检修。不仅如此,兄长还要求黄岛区公用事业集团供暖公司禁止杨先生和母亲两人缴纳供暖费,而该公司竟予以配合,直接导致老人冬季无法居住,取暖权益受损。

“更过分的是,我换完门锁仅几天,因有事离开一天,问询物业,物业就告知锁眼又被堵死,电闸再次被拉下。”因楼道没有监控也找不到人,未来也不打算安装监控, 杨先生无奈地说,此前他已花钱找开锁师傅清理过一次锁眼,花费 60 元,但兄长的破坏行为屡禁不止,近两个月来类似情况已发生多次。
多部门履职缺位 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杨先生表示,这套住房本是父母实际出资,早年,兄长 1994 年至 1999 年间曾谎称创业,向父母索取 70 余万元至今未还。父母不仅为兄长购置房产,还托关系为嫂子解决了黄岛区工商局的工作,如今兄长却为卖房牟利,违背在法院的承诺,阻挠母亲居住,甚至采取恶意破坏手段。断水、断电、断供暖,也一直拒绝归还早年的借款。导致母亲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因2018年4月,母亲发生脑出血,现在有后遗症,走路不稳,下肢肌肉轻中度萎缩。

事件发生后,杨先生多次向薛家岛派出所、黄岛区物业办和街道社区求助,却遭遇拖延办案,黄岛区物业办 “踢皮球”:(一直说什么也管不了,让我们去法院起诉)


  • 薛家岛派出所:虽认定拆除外门不构成犯罪,但未对兄长妨碍居住、拒执罪、寻衅滋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近两个月来也未主动联系杨先生告知进展,对锁眼堵塞、电闸被拉等违法行为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
  • 城发物业:小区楼道未安装监控,无法提供兄长破坏设施的直接证据,面对杨先生提出的 “防止锁眼被堵、保障供电正常” 的合理要求,物业以 “做不到” 为由拒绝,且拒绝协助修复被破坏的门锁。杨先生质疑,物业能安装电梯广告盈利,却忽视对小区居住人的基本安全保障义务。
  • 黄岛区公用事业集团供暖公司: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听从其兄长要求禁止缴费,违反了 “供电、供暖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不得无故拒绝缴费” 的相关规定。
  • 法院:杨先生曾要求将兄长安装外门的行为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范围,却被以 “于法无据” 驳回,未能通过司法手段制止兄长的持续侵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相关解释明确,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的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从重处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老年人民事权益保障典型案例也明确,老年人的居住权受法律保护,子女不得无故侵犯。
诉求明确盼解决 呼吁部门主动作为
“我母亲年事已高,本应安享晚年,却因兄长的恶意行为居无宁日,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更让我们寒心。” 杨先生表示,他的诉求很简单:一是要求兄长停止破坏房屋设施、阻挠居住的侵权行为;二是希望薛家岛派出所依法调查兄长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三是要求城发物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尽快安装楼道监控,协助保护房屋设施安全;四是要求黄岛区公用事业集团供暖公司恢复正常缴费渠道,保障冬季供暖权益;五是希望相关部门能主动履职,不再让维权人四处奔波。

目前,新版治安处罚相关规定虽明确可申请禁入令,但需等到 2026 年 1 月才能适用。杨先生担心,在此期间,兄长的侵权行为可能持续升级,母亲的居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此事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权益纠纷,更折射出部分政府部门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小区安全管理、公用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履职漏洞。也呼吁相关部门能主动介入,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诉求,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 “老有所居、老有所安” 不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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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26:32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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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一个第一人称的,让人工智能程序给优化了一下,变为新闻报道类的第三人称叙事,事情是真实的,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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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28:55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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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哥已经疯了,基本就是当代版的范进中举,因为之前赶上了一波民间借贷热潮,没有什么监管,赚了不少钱,但是这人抠门到家,也不归还借父母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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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30:49 来自青青岛社区

亲属之间侵权行为严重一样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说过亲属就可以免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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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3:26:41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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