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晚21点42分,车轮掉入电缆井内,该井无井盖、无警示、无防护标识,经城市管理局确认为青岛李沧区公安交通电缆井,归属青岛李沧区公安交警管理,11月6日-7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遵义路中队多次推诿扯皮,懒政不予正面回复,6日是回复让施工单位处理,7日回复让当事人自己处理,8日约定9日与施工单位谈救援和维修问题,9日在事故现场只能救援不管维修;扯皮电缆井施工单位在使用(井内只有公安交通电缆,非得说施工单位用电电缆),让我维修完起诉施工单位。青岛12345热线督办20多次,青岛李沧区公安交通电缆井管理单位(青岛李沧交警)无动于衷,无视政府督办事项,无视政府权威、无视人民群众利益。当事人诉求公安交通电缆井使用管理单位将车辆救援并维修,至今为得到解决,车辆在电缆井内一周了。公安交警部门懒政、推诿扯皮。电话录音为证。
求助!车辆陷入公安交通电缆井内,使用管理单位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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