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蓝天、红房绿树,美丽的青岛:想说爱你真不容易!想不明白,到底是平台和民宿老板太过强大还是各级各部门不作为!无语......
青岛民宿问题为什么就是得不到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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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逾期不退”属无效条款 针对此类消费纠纷,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王渤律师认为,对于民宿提出的“提前7天可免费取消,逾期则不退款”这一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若消费者认为民宿虚假宣传,王渤建议消费者维权可分四步走:首先,固定证据。保存网页宣传截图、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及实际房屋照片视频等,证明房屋与宣传不符。其次,向平台投诉并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若未能有效处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向行政部门投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若民宿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还可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投诉无证经营。最后,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宣传,否则构成欺诈,需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为500元。”王渤指出,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方,未审核房源真实性,需承担连带责任。
不知道青岛市监管部门能否看得到老百姓的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能否得到监管。现在老百姓发现问题了,也提出了问题,希望得到解决。青岛是我们很多国人的旅游圣地,不要让这类事件影响青岛旅游在我们心中的地位!
说真的,青岛的执法部门确实很弱,不知道为什么,公安,工商,交警,消防,城管,等等,感觉都很软弱,不太能管事儿
市场监管部门哪去了?
原来这家所谓民宿的广告词“所见即所得”其实已经挖了一个大坑,就是甭管广告,到了现场是啥样都得接了,一坑十杀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 为了维护青岛良好的旅游形象 为了不然一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请商家主管部门给一个答复
为了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为了维护当地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请当地主管部门 热心市民 去调查一下 去管一管
民宿和平台明显有问题,但是当地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也是主要原因!
谢谢8楼,那家民宿用的是局部照片和美化宣传, 我们现场一看其实是老旧电梯公寓改造的,特别是那个电梯又小又旧,我们分了两批才坐上去,姑且品质不说,我们这么多人混住在居民楼里怎么应对安全隐患。
8月是青岛的旅游旺季,普通的快捷酒店标准店都5.6百一间,10个人的民宿要多少钱自己没数?楼主自己也说了,网上民宿的图片和现实房间一样的,平台也提出了补偿,现在不是谁发言谁有理的?有问题先向平台反应,也可以12315投诉,看看官方的态度?想全额退款,既然是经济纠纷,那就各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诚信原则大家都要遵守。
孔方兄在上,教化扔地上,业者以及监管部门蝇营狗苟沆瀣一气,孔孟之乡不过如是……
就是啊,青岛市内的民房居然也叫民宿,又贵又差, 特别是旺季的时候价格贵的离谱,不知道政府部门是怎么管的,看一看人家北海三亚的民宿,那才是真正的民宿,好好学一学吧。
平台到底是保护黑心商家,还是维护平台交易公平合理合法更重要?事实非常清楚的一件欺诈交易,平台如此态度,准备订票的游客,慎重哟…现在生意都不好做,青岛这家歪民宿,是要坏青岛旅游这锅汤吗?持续关注
这种虚假宣传,相关部门应该严厉打击。作为青岛全国旅游圣地,这种害群之马更是要整治
这个问题不复杂吧,听市场监管部门的朋友说过,预收费不予退费依据现行法律是无效约定,倒是为什么处理不了值得讨论。估计这种情况具有一定普遍性,既然主流媒体都登载了,支持继续正当维权,希望类似问题能够找到共通的解决办法,实在没结果就启动网上小额维权诉讼。
呵呵,这个问题不复杂吧,听市场监管部门的朋友说过,预收费不予退费依据现行法律是无效约定,倒是为什么处理不了值得讨论。估计这种情况具有一定普遍性,既然主流媒体都登载了,支持继续正当维权,希望类似问题能够找到共通的解决办法,实在没结果就启动网上小额维权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