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沧区电动车侵占人行道问题的质问与诉求
青岛市政府、李沧区交警部门:
针对李沧区多处人行道被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违规侵占的问题,我们必须严肃质问:此类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威胁市民步行安全的行为,究竟何时才能得到彻底整治?
从实地拍摄的画面可见,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肆意行驶已成常态——行人被迫避让、盲道被挤占、安全隐患无处不在。贵单位此前的整治行动为何未能根治这一乱象?是执法力度不足,还是管理措施流于形式?
现在,我们强烈要求:
1. 立即行动:对李沧区所有人行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规驶入的电动车依法严处,形成“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的高压态势;
2. 物理整改:在易被侵占的人行道入口增设阻车桩、隔离栏等设施,从物理层面切断电动车驶入通道;
3. 长效管理:建立日常巡逻机制,将人行道电动车违法纳入常态化执法范畴,同时利用社区宣传、媒体曝光等手段强化警示;
4. 规划优化:重新审视区域交通设施布局,明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功能边界,从根源上杜绝路权冲突。
市民的步行安全不是小事,城市的交通秩序更容不得敷衍。请贵单位拿出切实举措,尽快还李沧区人行道一片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
关于李沧区电动车侵占人行道问题的质问与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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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李沧区交警部门的建议
李沧区交警部门:
我发现咱们李沧区大街上的人行道(就像图片里拍的这些),经常有电动车违规在上面骑,特别影响行人走路。我给两个实在的建议:
1. 地面喷字:在人行道入口和主要路段,用专门的涂料喷上“禁止电动车驶入”,最好再画个不让电动车过的图案和箭头,一眼就能看清,让骑电动车的知道这儿不能进。
2. 绿化带插牌子:在人行道旁边的绿化带里,找显眼的地方插个禁令牌,上面写“禁止电动车走人行道,违者要罚”,牌子高度要合适,别被树挡着,保证能看到。
致青岛交通部门及市政府
青岛交通部门、市政府:
目前,大量电动车并非在机动车道违规行驶,而是直接抢占人行道通行,这一现象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
人行道本是行人专属的安全空间,电动车在上面穿梭,行人被迫避让,尤其是老人、孩子,极易因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安全隐患极大。
这种行为也彻底打乱了行人的通行秩序,让大家走个路都提心吊胆。长此以往,不仅影响市民出行体验,更会让城市的交通管理显得无序,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交通部门的那帮人,能不能睁开眼看看?这人行道到底是给行人走的,还是给电动车当赛道的?!
行人在这儿跟孙子似的躲来躲去,电动车跟疯了一样在人行道上窜来窜去,你们就不管不问?!这叫人行道?叫电动车的“逍遥法外道”还差不多!行人的路权被狗吃了?!能不能干点人事,管管这群在人行道上撒野的电动车!
你光说注意安全,倒告诉我哪儿安全?人行道是人走的,电动车乱蹿,有的还不摁喇叭;走马路又怕撞车,我到底哪儿能安心走?
嗨呀,这事儿真绝了!汽车把路边全停满了,这不就是逼着电动车跑到马路中间跟汽车抢道嘛,这不是纯纯添乱,把安全当儿戏嘛!
您这逻辑也是绝了,合着为了防车辆闯人行道的石墩子,在您眼里就只剩绊人的“罪过”了?那要是没这些石墩子,车辆在人行道上把人撞了,您是不是还得怪行人自己没长眼?说到底就是只盯着那点小瑕疵,把人家守护行人安全的本意全给歪曲了,这心眼子偏得也是没谁了~
你这话说的跟闹着玩似的,规划不行是一回事,但有些人骑着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跟疯了似的窜,把人行道当自己家后院,这事儿能全赖规划部门吗?合着规划有毛病,某些人就有脸在人行道上胡作非为了?
你说的有道理
你这话可说到点子上了!要是没这些石墩子,有些骑电动车、开机动车的,那真是跟“睁眼瞎”似的,在人行道上窜来窜去,喇叭也不摁,冷不丁就冲到你跟前,行人走路都得提心吊胆。石墩子虽说不是完美的法子,但至少能把那些不守规矩的车先拦在人行道外面,让行人能少点“突然袭击”的惊吓,踏实走个路。
在人行道上,骑电动车、自行车的能摁喇叭、按铃,都算客气的;有的不管前面有人没人,直接闯,啥也不响。这种人真没必要惯着,路又不是他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果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盲人杖、残疾人轮椅等特殊情形除外),属于违法行为。
您这法律知识学的,怕不是从“歪理词典”里扒拉的吧?电动车在人行道上开还“合法”,那行人是不是得给电动车腾个“VIP赛道”啊?建议您先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非机动车通行规则”那几页好好撕下来,贴脑门上背它个三天三夜,别再拿错误理解出来“普法”了,怪误导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果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盲人杖、残疾人轮椅等特殊情形除外),属于违法行为。
这逻辑可太“本末倒置”了!共享单车是便民工具,乱停人行道是用户停放不规范 企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咋能让工具本身背锅?
照这思路,汽车乱停是不是得怪车企造车?行人走路不小心是不是得怪马路?说到底,解决问题要从“规范停放、强化管理”入手,而不是把便民服务硬说成“占道元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