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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先后与道德善恶:论程序启动者的伦理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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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中,起诉行为常被默认为权利受侵害者的正义宣告,然而程序启动的时序与道德正当性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当\"先起诉者即好人\"的认知成为社会潜意识,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裂隙便悄然扩张。

从道德哲学视角审视,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技术手段,其发起者的善恶评判应植根于动机伦理与行为后果的双重维度,而非简单受制于程序启动的先后顺序。道德判断的核心在于行为动机的正当性,这是康德义务论的核心要义。

在诉讼场域中,起诉行为可能承载着多元动机:或为捍卫合法权益,或为实施策略性打压,或为掩盖自身过错。当企业以知识产权诉讼为名,实则阻碍竞争对手技术创新时,其先发起诉的行为虽符合程序要件,却违背了市场伦理中的公平原则;当家庭成员为争夺遗产率先提起诉讼,刻意隐瞒被继承人真实意愿时,程序上的主动性恰成为道德上的瑕疵证明。

此类\"恶人先告状\"的现象,揭示了程序正义对实质道德的遮蔽性——法律仅评价行为的形式合法性,而道德则追问行为背后的善良意志。诉讼权利的滥用本质上是对道德底线的突破。罗马法谚有云:\"诉讼不应成为掠夺的工具。\"

现代司法实践中,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的存在,使得起诉权异化为道德风险的载体。那些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率先启动诉讼的主体,不仅消耗司法资源,更对被诉方的名誉与权益造成双重损害。

从德性伦理视角看,这种行为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法则,将诉讼异化为伤害他人的武器。此时,先起诉者的行为已背离了法律制度预设的\"定分止争\"伦理目标,沦为道德上的失范者。

道德评价的复杂性还体现在诉讼背后的信息不对称性。在许多纠纷中,后应诉方可能因举证能力薄弱、法律知识匮乏而陷入被动,其\"后发\"状态并非道德劣势的证明,反而是权利救济能力不足的体现。当劳动者因担心失业不敢率先起诉用人单位,当消费者因举证困难被迫接受商家的不合理条款,先起诉者的\"勇气\"背后可能隐藏着恃强凌弱的道德缺陷。

这种情况下,简单以诉讼先后判定善恶,实则是对弱势群体的道德绑架。法律程序的本质是中性的技术框架,而道德评价则需要穿透程序表象直抵行为本质。那些将起诉权等同于道德优势的认知,混淆了\"合法\"与\"合德\"的边界。

真正的道德判断,应当考察起诉行为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是否兼顾他人合法权益,是否服务于纠纷的实质解决。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德性在于中道。\"诉讼行为的道德价值,既不在于先发制人的程序优势,也不在于被动应诉的隐忍克制,而在于是否符合正义的终极追求。

在法治文明演进中,我们既需要尊重诉讼程序的制度价值,更需要保持对行为道德属性的清醒认知。不被程序启动的时序迷惑,方能在复杂的纠纷中坚守道德判断的独立性——这既是对司法正义的敬畏,更是对人性善恶的深刻洞察。(作者系社会活动家杨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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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3:27:26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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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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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09:05:25 来自青青岛社区

(转)回想十多年前法院的一件事至今感到很有琢磨头……      
   有的法官很差劲,公堂咆哮不让人说话,这是为什么?公堂咆哮起来蛮横无理,狂妄霸道!特别是女法官,你感到她神经兮兮的滑稽可笑也憋在心里不敢流露……不明白她这是要表现什么威风达到什么目的的手法?记得十几年前有个被车压伤脚不能行走的事故赔偿,这个赔偿肇事者一直不到位,觉着简单的小官司真不值得找找人,为了节省俩倒贴律师费的效率,还是没能逃脱“伎俩”,入厅就有法官早有准备的吆喝代替原告出席的人(不是律师,闲散人员跑跑腿)提醒:“你不用想多要,也就几百块钱……不然几百也没有……”事后原告觉着这事不对头,越琢磨越不服气,决定继续申诉,亲自去,结果也没有好的“下场”,开始出庭张口说话没一句半句就被女法官咆哮公堂吓唬人搞蒙不知所措,这种不让原告说话是法官的办事“手段技巧”吗,可恨的是配合默契,被告突然出示一份假的字条说明原告认可的证据?太突然,搞的原告莫名其妙……面对法官不让讲话的狂吼乱叫,原告不知如何说话是好,半点也不敢对扛说话表达不服,怕惹法官报复,不敢随便吱声……事后原告恍然大悟,认识到是被告利用了一份要去保险办理赔偿要求提供手续资料的交接清单来说明事了作了手脚。这个问题庭外反映给法官,法官根本不接茬……最后终于了解明白了这个道理:被告家住的单元许多法院邻居,被告是个买卖人,有公司企业。法院象征性的给了原告一点点补偿竟然说这就不少了……原告心里理解这是为被告节省了赔偿费用的回报,也不得罪一审的“同行”,并且判死不得继续上诉、这是终审!事情没有诉说申辩理由的机会儿,至今回味这么几个问号:法庭提供伪造原告自己书写了事凭据为啥在第一次开庭时没有拿出来拒绝配赔偿呢?原告提供给被告准备好的报送对方车险的理赔资料后得到的理赔费用呢?法院做出给原告一点点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为什么不听取原告的受伤损失程度呢?法官对原告“狮子大开口”的成见是怎么形成得呢?最基本的赔偿都不给…………不明不白的就是这么把原告冤屈死了。一出法院大门,原告不服气愤怒的掐住被告的脖子,被告被早有所准备安排好的的人民陪审员保护起来。这俩人民陪神员是老婆,再开庭前竟然主动对原告认真的打抱不平的态度说“一定要给你赔偿”,事后却按照法官的示意“效劳”。心思心思实在是白白费事的打官司得不偿失,找气生!这说的是青岛市南。这件事原告终生难忘,一直认为法官是个有血有肉七情六欲的人,如何执法公平公正呢?这个念头一直思想徘徊不清。后悔当时各个方面条件不允许、没能抓住问题去干到底,结果给了对方昧心办了事的“幸福感”!
    朋友议论:通过这个事感觉所谓打官司无论大小,如果没有什么所谓关系什么,“有幸”遇到这样的法官,应该不会拱手相送,非倒霉吃亏不行,结果竟能把应该的事情变成不应该事情了!原本到法院应该去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渠道,怎么竟能让这种法官连唬带诈的演变成为“有理说不清,黑白不明,失去公平”的结果呢?这是什么原因作怪呢……确实发人深醒!由此可见,为了一件不应该去寻求关系帮忙的赔偿纠纷完全放手信赖的程序竟然能演变成为如此复杂令人不齿的问题,竟能让道理在公平正义面前唉声叹气,造成了对其人生回忆痛苦的一件事情……
跟随曝光:
   吉x群、叶x强两口老板:借俺的钱到期了,使劲联系咋不吭声撒谎了呢?你俩吸取了好几千万要奏啥?坑蒙拐骗聚财吗!俺都是病人!钱都是家里省吃俭用的血汗钱、退休养老钱!还有帮你借别人凑的钱!当时都说的明明白白!现在发现你把吸收资金的条件都拍打没了,不是设虚假手续逃废债务吧?心思不要贪婪!先归还俺本钱五十六万吧!有难请露面协商处理,吸收太多钱走玩失踪的发财门道有合作伙伴做大买卖了!13012531183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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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21:27:42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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