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5下午一审第四次开庭审理,判决书落款时间2024-1-26,也就是第二天判决结果就出来了,中间间隔几个小时,足见十几页的判决书早在最后一次开庭前已经整理好了,只差落款时间问题了。而法官下达判决书给我方律师的时间却是在腊月二十三下午,因为结果与法官之前透漏的结果完全相反,我方律师于腊月二十四告知我们。按照法律规定我方必须在正月初七前提起上诉,否则相当于我方默认判决结果!稍微有点诉讼经验的人都明白,即使是除夕夜接到判决通知也好于腊月二十三四接到判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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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05: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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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一个双引号引发的百万冤假错案
青岛法官办案时在契约执笔人的调查笔录中特意将在场人三个字加上了双引号,致使两级法官错误的理解了契约执笔人的本意,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造成严重的冤假错案!事实是执笔人与所谓的卖房人非常熟悉,卖房人压根不在场的情况下,执笔人写了卖房人的名字。而法官对执笔人的调查笔录中,执笔人作为有三四十年教龄的小学语文老师,在笔录中用短短几十字前后陈述了两遍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却凭自己的臆断完全理解偏了!法官错误的认定契约书写时间就是契约上的时间2005-12-6,买卖双方都在签约现场见证了签约过程,只不过买卖双方的名字都是由执笔人代签的。而事实是2014年11-12月份,1924年生人,所谓的卖房人正在到处奔走寻求自己的房子期间,原告召集了几个远在百里之外的他老婆的初中同学做见证人,他老婆的亲戚作执笔人,草草的伪造了这么个契约,除了在现场的买房人、俩见证人的签名是各自本人签名外,其余字都是执笔人写的,其余的字包括不在场的卖房人的签名。执笔人由于和卖房人很熟,而笔录中执笔人明确表述现场他认识的人中没有卖房人,再次告诉法官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错误的以为卖房人在现场,只是因为头一次见面,所以误以为执笔人不认识卖房人。1924年生人的卖房人活着的时候,这个契约被街道和村民视为废纸一张,老人去世多年后,青岛法官却把契约认定成有房屋交易事实的最有力证据!
2025-08-29 13: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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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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