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下楼做检测时,她们母女二人在单元门口站着,她母亲手持钝器,用报纸卷起来的,见我面娘俩就是破口大骂,我忍气吞声,置之不理。做完检测回来走到单位门口,娘俩都靠近了门,赵就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推开她手,她直接给我来了
两次被打晕到在地,被过路的目击者拉开,同时拨打了120,110报警,我当天晚上在急诊报警了110,要求做伤情鉴定,办案民警说让我先住院出院后再做鉴定,我就离开急诊去派出所报案并要求伤情鉴定,无人接警,连续三天去所里要求鉴定,始终未果。
1、派出所的办案流程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鉴定时机的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结果我的伤情鉴定不属于轻微伤,等于没有伤。
3、洛阳路派出所并未在规定期间,向我送达《法医学人体伤情鉴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被害人,鉴定书是2022年11月2日作出的,直到12月1日女儿告知,我五2日去所里拿回。派出所送达错误。
赵红梅母女二人结伙殴打62岁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1)结伙殴打60岁以上老人,治安处罚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2)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洛阳路派出所的办案流程错误,导致了我的右腿和臀部至今不能正常行走。出行不便。今我向社会呼吁,将赵红梅、张玉美母女二人,绳之以法,为弱势群体讨回公道。
好 下楼做核酸检测时,她们母女二人在单元门口站着,她母亲手
人气:6178 回复:3
打赏TA共获得: 金币:0枚
还没人打赏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本站帖文版权归青岛新闻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猜你喜欢
全部回复
涉及的政府部门应该出来澄清实事
2025-08-04 09:35:21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什么意思?前因后果?详细内容?
2025-08-04 09:26:47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2025-08-04 07:15:51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此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