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顺小区四号楼2单元的7号仓库内有人养鸡,每天从早上叫到晚上,严重扰民,并且在市区域内养鸡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法律规定,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归还我们一片安静的住宅环境。
东大顺小区四号楼2单元的7号仓库内有人养鸡,每天从早上叫到晚(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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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已联合执法部门前往现场查看,养鸡现象属实。执法部门已现场责令整改,该户业主承诺于4月19日前完成整改。下步我办将督促社区、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发现养殖家禽行为及时上报执法部门查处。
2025-04-18 17:10:01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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