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第五分公司某些领导以借款为由向我们索要135万元已八年之久至今未还
我们于2017年10月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五分公司签订了淮安德科玛半导体芯片厂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时任第五分公司原副总牟振涛、原计划部长王曰亭、由时任项目经理李万和知晓,以借款为由先后三次向我们索要135万元,不打借条。不准转账,只要现金的问题。我们于2023年7月以来已多次用实名、电话、书面形式向中铁二十五局反应并提供了证据及线索。中铁二十五局纪委以及其第五分公司都认可了我们反应的问题属实。中铁二十五局第五分公司纪委以举报件反馈单形式给我们24字的回复“您反应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相关责任人已给予处分”。我们想问:
(一)、反馈的问题里,公司纪委承认部分属实,为什么不告诉我们钱是否入账,入到什么账上去了,钱花到哪里去了,按照哪个条规处理的,谁被处理了,处理到底什么结果?这是我们的血汗钱,被你们公司的人用到哪去了,我们有权知道。
(二)、公司纪委承认我们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如果是索贿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认定是借款为什么不追缴这些违纪违法所得是否应退还给我们?明明抢了我们的钱,也承认了,却不退还给我们,这是什么道理?纪委为什么这么包庇违纪违法分子?由此可见惩腐难以深入,这些央企的行为为这些蛀虫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周安荣 13851113858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