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隆重介绍一下汤吉学请的其中的一位律师。据天眼查可以获知: 张继民,担任青岛西海岸张家楼法律服务所的法定代表人,1968年生人,从2014年姥爷开始找房子开始截至目前,此人始终是汤吉学的法律代理人之一。2015年1月12日在灵山卫司法所的调解中,王文波所长清楚宣读了由张继民为汤吉学组织整理的书面材料提到“汤吉存于1977年2月5号自行出资购买同村村民郑村进的房屋.....1993年开始汤吉学夫妇与汤吉存共同居住,赡养老人.....2014年9月7日年老体衰的汤吉存被其外甥偷偷接走....”此处说一下2022年汤吉学开始起诉我方时,汤吉学起诉状事由把姥爷购房时间改成1986年,这不就是想掩盖汤吉学持有姥爷的老房契嘛?加之郑戈庄全村人都知道汤吉学常年替姥爷领取福利钱财,所以其起诉状中修改这些信息的主要目的是掩盖汤吉学持有姥爷的所有证件这个事实。
另外还不得不分析分析这个契约书写的具体时间。
1、2015年1月12日在司法所处理时王文波所长说:“你(汤吉学)后来找了张家楼的律师 ,叫张继民,你们上个礼拜不是也到这儿来啦 ,递交了一些证据 。……既然你(汤吉学)又提交了关于这个房屋,就是说当年已经买卖了……。”
2、2014年11月11日郑戈庄村委出具证明“该宗房屋未进行转让和赠让”的描述;
3、2015年1月份我方的律师看了这张假契接着就给他扔了说:这是谁写的自己回被窝去看吧。此后在各部门处理过程中该契约再未出现过。
4、2015年2月13号郑戈庄村委、拆迁办组织就我姥爷房子归属问题的专题会,最终以20:1的比例做出决定房子就是姥爷的。可要知道虽然汤吉学户口不再郑戈庄,但他父母兄弟几大家子都生活居住在郑戈庄,而姥爷几代单传,五福内鲜有亲人。
5、2024年4月3日,在2013年拆迁时担任村书记的宗甫收、担任村主任的郑文清向我方出具《汤吉学拆迁协议签订及废除过程说明》,阐明“2014年秋汤吉存知道房屋拆迁后就到村里来要房子,村委多次打电话让汤吉学过来解决拆迁协议署名错误的问题,汤吉学每次都以出差不在家为由拒绝,且过程中汤吉学一直未提及房子有买卖的问题、如果汤吉学当时提出房子有买卖纠纷村委不会与任何人签拆迁协议。”
以上足见2015年元月该契约才新鲜出炉不久。
如果姥爷和汤吉学之间真的存在房屋买卖,汤吉学为什么不在2014年秋天姥爷开始去村里要房子的时候就提交契约、说明情况,而是一直避而不见;直到2015年1月份才向司法所提交?
就契约书写时间问题,我方咨询了全国多个权威的鉴定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物证鉴定中心、沈阳的刑警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物证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物证鉴定中心等,所有鉴定机构只进行公对公鉴定,而且仅仅只有刑警学院进行不超过半年的书写鉴定(不是时差半年,比如今天2024-12-10,只能鉴别是不是2024-6-10以后写的,而且必须是用碳素笔书写的,否则也不行),张继民作为律师肯定非常清楚这个契约多年后是没法做书写时间鉴定的,即使鉴定了,法院也不可能采信,所以在时隔八年后光明正大的拿着这张契约起诉我方。
结合我方走访当年郑戈庄村委人员,他们确实记得在2013还是2014年的什么时候,也确实是汤吉学请客下的饭店,具体哪家饭店印象也不深了,但当天汤吉学带着律师请的是郑戈庄村委的全体人员,饭局上汤吉学拿出契约想让村委的人员在契约上签字,其中村委主要领导表达,契约上没有郑戈庄的一个老少爷们,有的所有人名郑戈庄人没有一个认识的,汤吉存又没来吃饭,这玩意谁会签,所以听说他们那顿饭吃的很尴尬。
综上分析,可以推断律师张继民教唆汤吉学夫妇伪造证据,通过邀请远在百里外的汤吉学老婆的多位同学前来见证契约书写过程,恶意侵占姥爷房产意图明显,该契约在没有得到姥爷本人、村委、司法所、街道办认可的情况下,时隔多年,以上人员伙同在场人之一的曾庆玲、汤吉学聘请的另一位律师一起进行虚假诉讼、进行蓄谋依旧的合伙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