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小区改造是完全由政府拨款的,再由街道办一手操办。从设计到施工,街道办一手操办。
当然,有些做的“比较好”的街道办在施工前还要有个比较像样的统计,看看居民的意思。
这小区改造之前,统计数据表明,有超过54%的居民要求安装汽车充电桩。这超过半数了吧?没问题叭?
然后,在开工后,沧口街道办公示在小区的公告牌上也清清楚楚写明了,超过54%的居民要求安装汽车充电桩。小区里要设置6个汽车充电桩,连位置和数量都定下了。
但是,改造施工结束后,根本没有汽车充电桩的影子。
到现在,小区改造已经结束一年了,也根本没有充电桩。
询问起来,沧口街道办的答复居然是说:部分居民不同意装汽车充电桩,所以不安装。注意,这里他们说的只是他们街道办自己说的,根本没有任何证据。
相反,之前他们自己的统计数据清楚表明,大多数居民同意安装汽车充电桩,对不?
这一转眼,他们就又说居民不同意装了?
这话再回到一开头,小区改造的资金都是政府拨款的,这资金多少都是按着设计方案来给的。方案里有什么东西,政府就拨给相应的钱。
当初的方案里有充电桩,而且开工后公告的信息里也明确说有充电桩。但实际上并没有安装充电桩。
那么问题来了,政府拨款的钱去哪了?
被人贪了嘛?
永安路的55号。
当时施工挂出的公告牌上清清楚楚的表明,小区改造要装充电桩,而且大多数居民都同意。汽车充电桩数量位置信息也都在施工公告牌上清清楚楚。
现在,沧口街道办又是另一套说辞,说“部分居民”不同意所以不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