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华一是大高层负一建满消防水池,二是四座高层严重超高,三是北院墙未按规划退1.2米,西海岸新区管委对这几个问题,都已经给出了不符国家规范的答复,因此,我也不想等了,估计行政复议只是走过场,打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按照国家规定办吧。想起诉至法院是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因为一审难以把控,二审直接上诉至国家铁路运输法院。谢谢大家的关注。
经历了这几个月的时间,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全家几乎都得了抑郁症,整天整夜不食不眠。咱不懂太极拳,喜欢直来直去,所以决定行政诉讼了。因为在12345投诉基本是西海岸新区管委答复的,感觉都是在愚民,俺不服!一审决定去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二审决定直接上诉到北京。朗朗乾坤,不能没有说理的地方,请大家继续关注!
本人认为大华紫樾府项目存在多处违规,包括1号楼大高层住宅负一层建满2米多深大型消防水池,既无法律依据,又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8.1.9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5.10之规定;4座高层规划公示79.35米,实建高度82.15米,严重超过规划公示的高度,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4.5.2.2条和国家强制性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3.2.1条之规定;大华紫樾府北围墙规划公示的是内退1.2米,而实际建设只是叠拼部分退了1.2米,14号楼大高层处的围墙并没有按照公示的内退,违反规划公示。
今天下午有个手机号给我打电话,自称是住建局消防验收科的,非常诡异。幸好我录了音。大概内容就是,消防水池设计是设计的责任,他们科室已经转交勘察设计科了。貌似设计错了,可验收没错。我说,不能一错再错,设计违规,验收不能继续违规,否则追责到底。
和大家汇报一下,民事诉讼大华开发商已立案,自己给自己做律师,维权到底!




没找律师,想用这种方式一是为自己维权,二是改变一下某些歪风邪气。谢谢支持。
感谢支持!
第四场诉讼!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7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5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2/3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大华紫樾府又一条违反规划的铁证——12号楼和14号楼规划了一处巨大的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目前给阉割了,导致根本没有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口。
是啊,更可怕的是官商勾结,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静等12号行政诉讼开庭。谢谢关注!
历经半年多,第一场行政诉讼马上要判决了,静待结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