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届时“生鲜灯”将被禁用,这意味着肉类、果蔬、水产等生鲜类产品将褪下“美颜滤镜”,凭实力吸引顾客。
12月1日开始之后,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你家门口的菜市场或商超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吗?还有哪些菜市场还未更换生鲜灯?对于禁用生鲜灯,你有什么看法?
倒计时!你家门口菜市场“生鲜灯”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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