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虽然赢了,执行惩戒到位才是根本,否则判决书就是一纸空文!

建议法院给老赖带电子脚链,免得电话关机或者没电话,玩失踪找不到人的麻烦。

又被律师、法院扒层皮,遇到里外勾结的老赖依然没钱……

法律的威严应该,不然老赖根本不怕,相反会大幅度增加,因成本底发财快。

多关注民生问题,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是政府工作的核心指标。

议论:
“民间借贷、银行贷款”这一社会模式,当初为什么轰轰烈烈,最后皆是一地鸡毛。谁应该担责?谁应该负责?
有营业执照的,开公司有实体的都怎么回事?
近几年疯狂出现的各种逃废债务犯罪,都认为就是名副其实的诈骗!就是犯罪!就是剥削!就是掠夺!
应该严惩打击经济犯罪分子!
能够骗钱躲避逃废有共同犯罪条件,一个巴掌拍不响。

法院不需要菩萨心肠,必须要有霹雳手段。法律要是规定老赖入刑,基本不用开庭,钱都还了,利国利民。建议立法机关早点立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议论:如果说欠了钱不还,法院已经采取完了上述措施,还能继续加码,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一律认为是刑事犯罪,如今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已达八百万人之多,且不论国家有没有地方放得下这八百多万人……实质发现有不少老赖都是提前操作做了准备、堵塞了漏洞,没在配合、贿赂拉拢把钱搞到手后开始就借口破产不经营了,暗地立马进入逃废债务行动中,偷着挥霍享受、全家人都跟着占便宜,儿孙子女是忠实的继承这些横财!这横财基本都是挖掘了国家墙角、有的墙基被挖塌,又佯作打款诈骗亲朋好友……我们的有关部门表现的“软弱无力”,有的背后也有社会关系的不干不净……明显问题:经济纠纷有的就是诈骗,心里都明白但都不敢“认可”,分析考虑乃酝酿积累社会逃费债务人数巨大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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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与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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