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地游客,5月2号去宁夏路大润发购物,在购买榴莲的过程中扎破手引发纠纷,商家拒绝承担责任,想通过热线找相关专家问一下,商家有没有责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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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涵清律师事务所 郑璐律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消费者想要超市承担责任,则需要证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素,本案中除非消费者可以证明超市对榴莲的摆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不可以要求超市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