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共享共责,天经地义。
欠款人死后由此具有亲属关系人来承担,一代接一代,直到还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跑不掉的,因为日常偷偷摸摸地分享了“赃款”,是不是这样的逻辑?看看那些贪官污吏,家里哪个人不跟着享受,富得流油?继承就要都要继承,不能选择性偷偷摸摸的继承,替爹娘还债一点也不冤!不义之财,延祸子孙啊,让它转移不迭…… 父债子还,共享共责,天经地义。
呼吁:法网不能被扰乱失调,条纲不能被蔑视混乱。丰法守法要统一避免差失。有线索就要忠于职守积极查处,执法部门利用资金购置的查找手段技术措施要为民生发挥作用不要浪费!一定要让逃废债务侥幸发财的人不可能享受“借福”!法网疏漏是禁令不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能减弱!
青岛的吉X群、叶X强两口老板:借钱期限已超,咋联系不吱声呢?当初你让人感觉买卖财大气粗真懂事,之间也都明白借给你的是养老钱!现在看你俩以前一直不诚实,所有的厂房、住宅都抵押出去了,这种手段融资几千万不少啦!不少起诉你们的不管用是吧!那个出口韩国的公司手续不是你的背后却还是你再忙活,以假乱真逃废债务吗?纳闷你俩开始和浙江老乡合伙做融资投资生意了,还是要打算坑死借给你钱的老人发财呢!13012531183青岛
纳闷: 如今为啥打官司白花钱呢?有的部门置民生的希望作用没看出来,该办的事都办不了。你办不了,派出所那面也推让不接受?这样便使有的民生问题都这么掉进了空里!有的部门给民生留下的印象就是:精神安慰,也存在商业行为嫌疑,没有打算办实事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能力!
被坑蒙拐骗的几个青岛老人
父债子还,共享共责,天经地义。 欠款人死后由此具有亲属关
人气:222419 回复:143
整天在这说些痴话,谁告诉你的父债子还?哪条法律说了父债子还,如果真那样,还真好了,那些欠债的,都有地方可要了,如果真这样,你怎么不去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还呢??就在这胡咧咧,
现在很多人欠了钱,然后不还了,赶紧把资产过户给子女,这样法院就冻结不了他的财产了
问题漏洞不少哪

鼓鼓鼓

(摘录)早在秦朝时期,债务人若不履行义务,将会被强制劳动,以弥补其欠债。无论自愿与否,都必须努力工作至债务还清为止。在汉朝时,政府甚至收回土地作为惩罚,令债务人倍感压力。然而,大唐盛世中,虽然百姓生活富足,但仍有人欠债不还,唐朝为此设立了严苛的借贷法规,且贷款时间有限,逾期还款者将面临严厉鞭打。

晚上散步发现:一个小区楼座楼下路道隐藏了四五个人,黑日十一点这几个人还潜伏在那里……突然爆发一阵大吵大闹,好像这几个潜伏的人堵住抓着一个悄悄回家的人……
……从厮打嘲骂的意思明白了‘借钱不还还想躲赖……’的问题,吵闹厮打了许久,
后来不知如何收的场,怪,楼下小区居民没有看热闹的,也没管的。许久后一次散步路过又遇上重复爆发了一次上门堵截讨债吵闹的打斗……以后再路过就平静了,估计是把钱要回去了吧?这么做比法院派出所都管用。
有个老人说债务到期开始还能接一次半次电话,自我感觉很了不起,竟然说:“你们的俩钱是小数,我们弄了四千多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抓紧完善实际内容,失信惩戒措施应实行实际有效的清单管理。

议论:如果说欠了钱不还,法院已经采取完了上述措施,还能继续加码,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一律认为是刑事犯罪,如今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已达八百万人之多,且不论国家有没有地方放得下这八百多万人……实质发现有不少老赖都是提前操作做了准备、堵塞了漏洞,没在配合、贿赂拉拢把钱搞到手后开始就借口破产不经营了,暗地立马进入逃废债务行动中,偷着挥霍享受、全家人都跟着占便宜,儿孙子女是忠实的继承这些横财!这横财基本都是挖掘了国家墙角、有的墙基被挖塌,又佯作打款诈骗亲朋好友……我们的有关部门表现的“软弱无力”,有的背后也有社会关系的不干不净……明显问题:经济纠纷有的就是诈骗,心里都明白但都不敢“认可”,分析考虑酝酿积累社会逃费债务人数巨大的根本原因!

晚上散步发现:一个小区楼座楼下路道隐藏了四五个人,黑日十一点这几个人还潜伏在那里……突然爆发一阵大吵大闹,好像这几个潜伏的人堵住抓着一个悄悄回家的人……
……从厮打嘲骂的意思明白了‘借钱不还还想躲赖……’的问题,吵闹厮打了许久,
后来不知如何收的场,怪,楼下小区居民没有看热闹的,也没管的。许久后一次散步路过又遇上重复爆发了一次上门堵截讨债吵闹的打斗……以后再路过就平静了,估计是把钱要回去了吧?这么做比法院派出所都管用。
有个老人说债务到期开始还能接一次半次电话,自我感觉很了不起,竟然说:“你们的俩钱是小数,我们弄了四千多万……”

吉惠X、叶佳X两口老板:借钱期限已超,咋联系不吱声呢?当初你让人感觉买卖财大气粗真懂事,之间也都明白借给你的是养老钱!现在看你俩以前一直不诚实,所有的厂房、住宅都抵押出去了,这种手段融资几千万不少啦!不少起诉你们的不管用是吧!那个出口韩国的公司手续不是你的背后却还是你再忙活,以假乱真逃废债务吗?纳闷你俩开始和浙江老乡合伙做融资投资生意了,还是要打算坑死借给你钱的老人发财呢!13012531183青岛

注:这都是谴责吉惠群、叶佳强两口“骗钱”后逃废债务的社情民意反映!现在这是民愤很大的普遍的矛盾! 建议媒体发挥重要作用,督促社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公理公道、彰善瘅恶,同情好人好事,社会上发生的“坏人坏事”一时解决不了,媒体就要就是要晾晒它,舆论监督家喻户晓,让坑蒙拐骗臭名远扬,寸步难行,当初跟着享受不义之财的老少三代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报应……
受害的几个老人

有借条就是民事案,没有借条立案都难,老赖们以遇到周转为借口的借钱就是骗,打官司最后也是按法律规定的算,不履行也不用坐牢,法院也没办法,限高又不是限命,也限制不了腿和嘴,该吃吃该玩玩,名声不好换个地方住就行了,你要讨债就来讨吧,无所谓,又不是讨命,闹的凶就报警,老赖也有人权呀。所以老赖们在借款前就有“黄牛律师”研究法律吃透了,也把退路想好了。其实大家都明白,公检法也清楚就是目前没有法律条文去处治,只有降低老赖入刑门槛才能遏制这种借贷式诈骗的案件。

治理老赖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强制用劳动力做工还钱,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放人,我敢说老赖的数量将大量减少!

借钱的时候本来已经没有还款能力了,但是仍然假装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非常常见,比如,借款人已经资不抵债了,借款人已经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了,但是借款人仍然在吹嘘自己多么多么有钱,并且拿房子、车子等给你做重复抵押,这些都属于诈骗行为,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他借款后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还钱,那么就属于诈骗行为,可以直接向公安去报案。

好好研究研究民法典吧。
论:
“民间借贷、银行贷款”这一社会模式,当初为什么轰轰烈烈,最后皆是一地鸡毛。谁应该担责?谁应该负责?
有营业执照的,开公司有实体的都怎么回事?
近几年疯狂出现的各种逃废债务犯罪,都认为就是名副其实的诈骗!就是犯罪!就是剥削!就是掠夺!
应该严惩打击经济犯罪分子!
能够骗钱躲避逃废有共同犯罪条件,一个巴掌拍不响。

又怎么了?

注:这都是谴责吉惠群、叶佳强两口“骗钱”后逃废债务的社情民意反映!现在这是民愤很大的普遍的矛盾! 建议媒体发挥重要作用,督促社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公理公道、彰善瘅恶,同情好人好事,社会上发生的“坏人坏事”一时解决不了,媒体就要就是要晾晒它,舆论监督家喻户晓,让坑蒙拐骗臭名远扬,寸步难行,当初跟着享受不义之财的老少三代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报应……
受害的几个老人

父债子尝这个说法基本行不通,除非老子死了,孩子继承了他的遗产,这样才有可能去偿债,否则,不需要,看看很多欠债的,都是发生欠债后,转到孩子名下,照样不能执行,比如许皮带,欠债后,再和老婆离婚,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孩子名下,照样没法执行,或者像碧桂园那样,孩子是法人,把财产转移到老子名下,还是不能执行,这样的事例太多了,所以,还是不要异想天开了,你想的只是你的想法,规定就是那么规定的,没有对或者错,要看谁说了算,这才是关键。
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