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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福州南路64号1号楼1单元违规加装电梯 影响居民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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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南区福州南路64号1号楼1单元电梯加装中“规划部门违规审批电梯安装方案、电梯公司违规施工”的情况反映:

1、福州南路64号小区有4幢居民楼,1幢海地所单身公寓,不算单身公寓有居民160多户,是一个封闭小区,唯一大门面朝福州南路。1号楼基本与大门齐边,1单元距大门不足20米,64号小区所有车辆进出都需经过1号楼1单元,1号楼1单元门前是一个重要交通要道。

2、2022年64院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过程中1号楼1单元部分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在只征得1单元部分业主同意情况下规划部门通过了目前的电梯安装方案。在其后电梯公司派人施工中,64号业主发现该电梯安装位于整个小区出入口主干道上,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出行及生命安全,为此经64号部分业主向有关部门反应后,电梯公司暂停施工撤出围挡。

3、2022年8月为解决1号楼1单元部分同意加装电梯业主与64号小区反对加装电梯业主矛盾,八大湖街道办事处、高邮湖路社区、电梯规划审批部门、电梯安装公司及八大湖办事处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在64号院与业主进行了座谈交流。在交流中64号小区业主提出1号楼1单元目前电梯安装方案有问题,其审批程序不符合《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并要求八大湖办事处的律师对第五条规定的含义进行了解释。

该律师讲五条规定的含义是在影响小区业主通行的情况下加装电梯需要经过由全体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出席的业主大会,并有出席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加装。

1号楼1单元目前的电梯安装方案严重影响小区全体业主的通行,符合第五条的规定,必须听取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经双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也就是约70多户业主的同意,方能安装。

因此1号楼1单元目前的电梯安装方案审批不合法。在交流会结束时八大湖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责令电梯公司暂停施工并修改方案。

4、2022年10月25日,电梯公司派人进入64号小区,根据原方案进行施工,强行在小区的主干道上开挖了一个3*3*3米大坑,严重影响小区的通行和人身安全。

望相关部门责令电梯公司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另外由于64号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望相关部门按照上述第五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化解业主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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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10:57:22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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