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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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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09: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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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管不了!他们没那么大的权力!要是有那可真是实权部门抢着进!
2024-05-06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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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维权了,帮你顶,深有同感,我也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2024-05-06 1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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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3: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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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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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09: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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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7: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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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9: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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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9:35:04
来自青青岛社区
都不想管闲事不作为
2024-04-16 1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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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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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9: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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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5: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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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1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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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脸猫和随缘,他们是找不到了,崂山市场监督局不管,实际是能找到的,提供了电话和别的分店,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不管……
2024-04-03 15: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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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坚持曝光他们!不能让他们白拿纳税人的钱!
2024-04-03 1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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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前后矛盾,标题是“
崂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内容“请问这样的事应该谁管啊?”你确定这个事情是崂山市场监管局的责任吗?用这样的指向性的标题准确吗?这件事情涉及的是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通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从事商业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三大类行业的经营者(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发行,仅限于经营者或经营者所属集团内,兑付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一次性对付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除外),包括实体凭证和数字凭证。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预付卡行业管理工作。
经营者应在发行预付卡之日起30日之内完成预付卡备案登记,已经发行并完成线下备案的经营者应在2023年6月1日前完成备案平台线上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一经核实即视为非合规预付卡,在备案平台上进行实时公示。
经营者应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在经营场所、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公式备案主体二维码、资金保障方案和信用承诺等。经营者、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应至少保存购卡人交易信息至合同履行完毕后3年,同时严格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经营者发行商务领域预付卡不设单张限额,不设有效期。经营者终止预付卡业务的,应在终止业务前至少30日,在经营场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并停止销售新卡,无条件、一次性返还预收资金余额。
消费者有权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卡。未消费的余额应全额退还;已产生部分消费的,应退还未消费余额;因购买预付卡获得的赠品或赠送的服务,消费者应退回或支付合理价款。
2024-04-03 10: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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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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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办卡!
2024-03-29 18: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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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3: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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