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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绿地上养狗,青岛的这位邻居很“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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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爆料:城阳区明阳路某小区,一位居民在草坪上放置了一个铁笼,平时用来养鸡,更多的时候用来养狗。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如此看来,该居民的做法显然是违规的,但是人家还算比较“讲究”,至少是圈养,相对于不栓绳遛狗,这已经算是毕竟文明和安全的了。十个指头不一样长,犬主人素质也不可能一样,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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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11:13:55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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