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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放在店门口被偷 公安说不是盗窃不立案 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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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放在店门口价值近千元的物品,进屋喝口水的时间就被路过的陌生人拿走了,这种行为不是偷窃吗?到李沧公安永安所报警并提供了被人偷走时的监控录像,但接警的警官答复这种行为是侵占,不属于公安受理范围,不予立案,并告知到法院去起诉处理,如果不懂自己上网百度查下。不知道这位接警的警官说的对不对,是不是这种偷拿别人物品的行为,警察都不予立案,不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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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07:31:01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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