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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世园这的房子,结果糟心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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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李沧区汇川路世园金茂府的槽钢层房屋

据该市民介绍,自己花了近440万元购买的世园金茂府(青岛世园城茂置业有限公司91370213MABXUWWR26 ),137地块(青岛市李沧区汇川路108号)的3号楼9楼商品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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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前与蔡销售确认,3号楼有没有腰线层和槽钢层,便于选房规避,得到的明确答复是他们采用铝模爬架技术没有槽钢层。  可到了2023年7月30日,在邻居群内有业主发现施工现场并不是采用铝模爬架技术,而是采用传统工艺,137地块每个楼座都产生了槽钢层,3号楼槽钢层正好在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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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市民朋友随即询问金茂府销售,可之前的蔡销售已经辞职,接班的是任销售。其表示联系工程给回复,后无音讯。  之后在世园金茂府抖音直播间询问槽钢层事宜时,世园金茂府直播人员张某某称可留下联系方式之后回复,而对于提出的换房事宜,说会反馈领导后也没了下文。  那么,住宅运用槽钢层的技术有问题吗?  据了解,很多高层楼房都有槽钢层,槽钢层是高层建筑施工时搭建施工平台的槽钢固定层,会将槽钢穿出墙面留下槽钢洞,百平房子起码会留下20-30个槽钢洞,可能会给房子带来保温、降噪以及渗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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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问题上,世园金茂府用这项工艺也没什么错。但问题出在了事实与先前所对购买方做出的解释不匹配

8月21日,市住建局对这位市民进行了回应:

经查,您与开发企业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行为,形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因买卖双方签字确认既对合同各条款的认可,如签字确认后对合同产生异议,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与开发企业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开发企业对外宣传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问题,根据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然资源部等8部门2021年7月13日联合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二十六、第七十二条第5款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青岛市民生领域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查处房地产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行为。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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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16:55:44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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