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份,我在胶州购买了三木文澜府25号128、129两个网点房。2021年12月份,我们接到了地产通知,可以进行收房。在收房的时候才知道,这两套房子被物业擅自征用了,并且在使用前,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当时在现场,他们还准备让我收房,但是被我拒绝了,这两个网点房不仅有非常明显的使用痕迹,房子墙面也被破坏了,两个房屋还被打通了。在拒绝收房后,我们多次与三木文澜府开发商青岛成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进行协商,因当时马上过年,对方表示在年后会给出解决方案。
2022年4月6日,我们在三木文澜府的项目部见到了相关负责人任经理。在当天的沟通中,任经理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表示会给申请房屋的维修金,两个房屋不再进行修补,直接给出5000-6000元的补偿。还有房屋的违约金也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当时对于这个协商的结果,我表示认可,任经理让回去等消息。
4月19日,任经理再一次联系到了我们,一次沟通的时候,已经承诺给我房屋维修金,并支付违约金,但他们又反悔了,说我的房子已经交房了,并不存在违约金一说。可是我的房子当时被他们用了,而且还被破坏了,并没有达到可以交付的标准啊,不能认为我已经收房了。最后给出的方案是只给房屋维修金,不给违约金,但免除3-5个月的物业费,物业费最多才几百块钱,我不能接受这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