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两年前花两百多万买了一套带地下室的房子华发四季10号楼101户,买一楼的价格稍贵一些,因为赠送了一处地下室,当初销售承诺,地下室赠送两处采光井,朋友感觉这房子买的值,然而到了交房的时候,情况完全跟预期的不一样,当初销售承诺过的采光井无缘无故的消失了,入住的效果差大了。
朋友先生发现问题后,多次和开发商青岛华昂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无论是大换小还是小换大,开发商的答复都不甚满意。仔细察看了购房合同,其中也有关于项目楼栋特殊情况说明,除了1号楼6号楼,2号到13号楼北侧局部、南侧局部设有采光井,但为什么交房后2-13号楼中的10号楼确没有采光井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