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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擅自开工 青岛城阳兴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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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城阳兴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城阳兴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环城路南、春城路西沟岔社区项目,建设的“城阳街道沟岔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7号楼、14号楼、大门及地下建筑”项目,虽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915320号),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14号楼地下建筑,目前已建至地下负一层。青岛城阳兴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青岛城阳兴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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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17:41:23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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