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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房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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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友在城阳问政网留言反映棠琳湾二期新房屋顶漏沙土漏钢筋问题,具体如下:

  23年8月接收新房,八月底开始装修,装修时发现屋顶严重掉沙土现象,随便用指甲一滑就是一道很深的口子,并且在很浅的位置划出钢筋,上报了开发商给我的解释是泵泥浆时在喷口处的比例不同,作为我们老百姓也不懂建筑的问题,开发商就让建筑商把我房顶稀疏的沙子刮掉(清楚可见钢筋外漏并大门顶部有斜坡)重新挂了一层泥浆,这事就这样放下了。我们开始正式装修…邻居陆续装修,发现我们东户这边拿钥匙的都有这种掉沙现象(我家最为严重)邻居们一起找开发商,17楼邻居网络曝光了此事,所以开发商口头承诺说先处理好17楼再给我处理,今年八月初得知开发商给17楼换了138平房子…我从八月八号开始陆续打12345投诉,至今无果.没有任何解决方案,这样的房子住建局等五大验收方怎么就验收合格了呢?开发商给我的承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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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该问题,11月25日,经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房屋内质量问题已维修完毕,您明确表示投诉的不是房屋维修和质量的问题,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换房或者是其它形式的补偿问题。关于退换房和要求赔偿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查询了相关法律条例,新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购房者是有权要求退房的。

  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后,购房者应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退房。如果开发商拒绝整改或退房,购房者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核验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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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5:02:51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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