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0年初,对位于青岛城阳区正阳路上的城阳宾馆进行投资。看了项目后,觉得比较满意。当年4月我与城阳宾馆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到期的时间是2026年6月10日。
城阳宾馆的实际控制人是青岛变压器集团的负责人周永恒,合同签定后先后投资900万元左右进行了装修。
从2010年6月份至2017年都能正常经营。但是从2018年开始,城阳宾馆因为卷入债务纠纷,城阳宾馆要被拍卖,导致我不能正常经营。直到2022年9月2日城阳宾馆被拍卖了1.5亿元,但是这里面的钱,竟没有对我进行一分钱赔偿,这些钱都被还了银行贷款。因为城阳宾馆的实际控制是青岛变压器集团,于是就找到该集团负责人周永恒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对方均是搪塞推脱,不予正面回答。
在我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近期又接到城阳法院的腾迁通知,但是在拍卖公告中有详细说明:“目前该划拨土地上存在占有使用情况。此次拍卖以该存在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拍卖,一旦买受后买受人须维持目前占用使用现状。”所以,从这条来说我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强制让腾迁地方。
遭遇合同纠纷,维权无门,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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