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投诉后的反馈
1、梧桐园关于发起业主大会的报告,里面明确表示选聘物业服务单位的要求中含有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物业单位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物业服务认证证书作为竞聘的佐证材料,已经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服务平台确认造假,附件已上传,所以该物业不符合竞聘条件;
2、回复中说明物业服务资质已经取消,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未取消;其次,原信件内容为质疑用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是投竞聘过程中的不实行为,而不是纠结证书是否为强制标准,竞聘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才是此次关键点,对此社区街道有监督管理义务;
3、关于回复中的认证证书非政府部门颁发,让业主自行查询,这个回复不知道有没有经过当地司法所审核,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此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实际使用或造成后果;并不是伪造政府颁发的证书才触及违法;而且这两个证书具备公示效力,应视为情节严重,再加上梧桐园和福瀛苑之间的纠纷已经在社会上传播,也应视为社会影响力大;
整个回复就说明一件事:知道造假了,但是我不管!
2、回复中说明物业服务资质已经取消,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未取消;其次,原信件内容为质疑用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是投竞聘过程中的不实行为,而不是纠结证书是否为强制标准,竞聘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才是此次关键点,对此社区街道有监督管理义务;
3、关于回复中的认证证书非政府部门颁发,让业主自行查询,这个回复不知道有没有经过当地司法所审核,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此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实际使用或造成后果;并不是伪造政府颁发的证书才触及违法;而且这两个证书具备公示效力,应视为情节严重,再加上梧桐园和福瀛苑之间的纠纷已经在社会上传播,也应视为社会影响力大;
整个回复就说明一件事:知道造假了,但是我不管!
当初海西岸物业公司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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