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邦听海小区为新建小区,B区于2016年交房,C区于2017年交房,A区于2021年交房,之前B区和C区业主就供电无法网上缴费,咨询过开发商和物业,他们一直答复等小区全部交房后统一才能交付国家电网,但是等到今年A区交付,业主等来的是小区供电无法交付国家电网!投诉到黄岛区住建局,答复业主们为建邦听海小区开发商拿地皮是在2011年,此时属原青岛市胶南市管辖。当时胶南市住建局对公共配套费用给开发商两个选择:第一个,开发商只交大配套费用(就是不包含电的配套费),可以不按照国电的标准而自己建设,只要符合安全要求即可。另一个,就是交齐所有的公共配套费,根据国电部门验收标准去建设并后期可以验收并交付给国家电网,也就是能够真正实现一户一表网上缴费。因为住建局这个模棱两可的政策,导致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纷纷选择了第一条,所以在2016年建邦听海B区验收,是按照之前撤销胶南市的模棱两可的政策(根本没有文件支持)来验收的。但是在2012年12月1日胶南市撤销,与原黄岛区合并,成立了新黄岛区。那么2016年就已经符合2000年青岛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实施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中第四条工作要求中的第3条“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企事业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不在改造规划规定期限内对所辖已建居民住宅供电施行一户一表改造或在开发建设时不按规定对居民住宅供电实行一户一表建设的,电力部门可停止办理其用电申请,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开工、竣工验收手续”。而黄岛区住建局并没有按照2000年《通知》来执行,而是继续参照原撤销胶南市的已经作废的政策(根本没有文件),据此业主们提出质疑:(1)原胶南市模棱两可的政策,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适用于新建商品房小区?(2)在并区后的2013年到2016年四年的小区建设时期,住建局有没有行使监管权,主动告知开发商《通知》内容,让开发商补缴供电配套费?(3)在竣工验收时,对供电配套实施不符合一户一表的情况,是否督促开发商进行改造才能验收?(4)为何在供电设施不符合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对本小区进行了草草验收?(5)明知2000年青岛就开始了对老旧小区电表进行改造,本身政府就花了很大的财力,现在难道新建小区还要走老路,搞重复建设,这是严重的资源浪费,难道住建局就没有这觉悟吗,作为行政部门就这样行使自己的职责吗?
全国实现一户一表网上缴费已是定局,何况我们作为国家级新区西海岸新区更应该树立榜样,走在全国的前列。作为新建小区,无法网上缴费不仅仅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更重要的是这个供电设施不移交国家电网,其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一旦出现损坏,需要大修,就得需要我们全体业主出钱来维修,这相当于给业主们挖了个坑,作为老百姓买个房子不容易,都是血汗钱,为了在新区工作搞建设,作为新区的一分子,不能让我们再去花更多的钱去为住建局的不作为和开发商的黑心买单,让我们新区人民寒心。
建邦听海小区供电无法交付国家电网,到底是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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