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修了不到一个月的长江路汽车东站段又开挖了,马路中间围起了围挡,,,这刚刚消停了不到一个月,又开启堵车模式。。
太行山路也是如此,严格说,黄岛区几乎随处可见“马路围挡”,严重影响居民出行。。。
请问交警部门,如此随意在马路上设围挡施工,是否经过交警部门审批报备,是否经过交警部门作出安全性评估,交警部门是否应该根据实际交通拥堵状况作出驳回施工或者延期处理,,,如果随意围挡不需要交警部门审批管理,由此引起的大众行车拥堵和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请有关部门严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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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修了不到一个月的长江路汽车东站段又开挖了,马路中间围起了围挡,,,这刚刚消停了不到一个月,又开启堵车模式。。
网民朋友您好!
接到您的留言后,开发区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大队设施专班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占用挖掘道路需先经区城市管理局批准,对影响交通安全的,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针对长江路汽车站路段占路施工,我大队已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调流方案,严格按照施工作业区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警同志不会说了。。
感谢交警同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