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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死因太过蹊跷,望案件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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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王正崇,青岛城阳区夏庄人,本人的亲姐姐王某平,1972 年出生,自从和丈夫栾某文结婚有了孩子后就经常遭到他的家暴,姐姐当时曾提出过离婚遭到丈夫反对,经过亲人的朋友劝和,就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后来丈夫出手越来越残暴,多次报警残暴的丈夫也并没有收敛,长期的家暴导致姐姐精神出现了问题患上了轻度的精神分裂症,曾在青岛七医诊断治疗过。



2010年2月16日到17号,父母打家里座机电话一直没人接,家里人心急如焚,18号他的丈夫栾某文回过电话,说人已经失踪两天了,刚刚报了警。家里人就在不停的打听找寻姐姐的下落,猜测是出事了,找遍了村里的每一口井用钩子打捞,终于在2010年2月28号在王沙路路西(他家路西100米)的一口井里发现了,打捞了上来并报了警,在现场我亲眼看到了姐姐一颗门牙咬着下嘴唇,上衣外套的扣子少了一颗,手上带着崭新的白线手套,膝盖下小腿上绑了一个蛇皮袋子里面有半袋子的红砖,看到姐姐不明不白的惨死了家里人悲痛欲绝。


青岛某局刑警队立案侦查,丈夫栾某文给警局提供了一份遗书,警局为了做笔迹鉴定,从父母那里把姐姐上学时的笔记本作业本拿去比对,在第三医院做完的尸检,当时我看到姐姐后背直径+厘米大的淤青,一个门牙紧咬下嘴唇,颧骨位置有一道尸斑,小腿位置有一道勒痕,出事现场照片还有尸检照片警察都有拍照。后来法医给出结论是自杀,之后便不了了之。


    虽事情过去这么久,却一直是家人的一个心病,种种迹象表明太过蹊跷,一个溺水的人死亡是不可能用一个门牙咬住下嘴唇,一米多的直径的井,腿上绑了半蛇皮袋子的红砖,脸上也是不可能出现尸斑的,所有的证明表明姐姐并非自杀溺水死亡,而是被害后投井。望能重查此案,愿逝者安息,亲人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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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09:16:13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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