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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机动车礼让行人标准,大家都学学,别扣了分觉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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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警认定的礼让斑马线标准是:机动车前方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或正准备踏上斑马线时,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若行人已通过前方斑马线,车辆可以通过斑马线。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上,行人通过时应该礼让行人,否则就会罚款100元并记3分处理;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上也要礼让行人,即使行人是在闯红灯,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应遵守法规,遇到斑马线是否有行人通过都要应提前降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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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16:12:14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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