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凭海临风五期,中央广场地下六百多平的大空间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建筑工程?是锅炉房还是普通民用建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是否可以任意转换?按照规划图纸上的比例和尺寸该房间面积只有四百多平,和现实面积出入太大,未见任何变更,该怎么解释?自然资源局强调原规划上是“设备机房”,开发商在里面放什么设备不归他们管。我们普通民众是否可以理解成房间里待上几个人就是民用建筑,放进去几只鸡就是鸡窝呢?开发商又和我们强调该大空间原规划是小区换热站,后扩建成锅炉房,开发商损失了不少地下停车位,而且开发商进行了工程变更。如果是按照锅炉房设计建设的,那么该大空间的位置、与周围建筑的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泄爆口所处位置是否满足要求?此外针对该小区供暖,为什么开发商在环保部门自始至终都是按照市政热电供暖审批和验收的呢?在所有涉及到该大空间的各类图纸上,要么标注“设备机房”要么标注“燃气热水间”,请教一下燃气热水间和百姓俗称的澡堂子有什么异同?为什么图纸上对“锅炉房”讳莫如深,所有可查资料上都没有“锅炉”二字?配套新能源供热就是燃气锅炉供热??!!三年前开始建设,交钥匙当天锅炉房公示,也只有山钢房地产这样的国企才有这么霸气的操作吧?
黄岛凭海临风五期房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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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老百姓砸锅卖铁买个房子不容易,遇到这样的房地产真是倒霉了
为何不按照合同和规划要求施工建设这才是根本问题所在!
黄岛区凭海临风五期3-1区业主多方反映开发商私改规划,扩建原规划的地下换热站,改成燃气锅炉房。以“设备机房”愚弄蒙混政府部门,开发商提交到所有职能部门的材料中都未见“燃气锅炉”字样,在业主的预售合同中又以“市政配套新能源供热”欺诈销售,即使“市政配套新能源”也是该房地产商杜撰出来的,真是别有用心,用心歹毒!这样的开发商应该遭到政府和民众的唾弃。其实开发商有没有私改规划从一份最初的规划总平面图就很容易看出来的。由于本人反映,经黄岛区治安大队落实,该锅炉房内部空间东西长9.2米,南北长31.2米(此尺寸是锅炉房内部净尺寸,不包括地下和地面通道占地尺寸),使用面积将近三百平米。而在规划的总平图靠近设备机房位置清楚的标注了两处尺寸,分别是19.76和17.20米,根据建筑图纸上同图同比例原理,即使包括了地下与地面通道,以及整个锅炉房外围墙体,整个占地面积仅二百多平方米,远低于实际锅炉房内部使用面积。而开发商声称没有私改规划便不攻自破。

不要以爆炸为方向,要以合同、规划许可说事。

11.22米高?

感觉有点杞人忧天了,咱们区的住宅供热不管是烧煤的还是烧汽的都是有专营公司来运营的吧,不管是国企或央企的地产开发商,为了不引起后期的养护管理麻烦,水电暖通基本上都是委托专营公司来做的,除非是土著开发商一般很少有开发商自已做的,安全方面正常是可控的!再说城市就是各种带压的不带压的各种设施管线、工厂、高楼大厦等组成的,理论上来看进了城就是进入了各种危险源,最直观的就是你家的燃汽管道,那才是最直接的危险源,你还不用了?烧柴作饭吗?
你非要从理论上讲,那还真有爆炸危险,实际上任何小区的燃气管道都有爆炸危险。
以下是引用手机用户11473506的帖子:
有锅炉房不一定就能爆炸吧?
锅炉属于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国家有强制检验周期和检验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爆炸
我发的图怎么不见了??!!

知道了

既要供暖又担心爆炸……总不能把把设备搬到郊区吧……

是锅炉房就有爆炸的风险,国家有严格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吧!

加强管理

看看情况

西海岸开展清洁能源取暖试点,新交付的小区大多是天然气锅炉取暖,锦绣城也是天然气锅炉取暖.

知道了

知道了

有锅炉房不一定就能爆炸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