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市北区商丘路1号的居民电话13780688951,我们商丘路1号楼院为80年代建的开放式楼院,2020年12月份我们楼院部分居民私自破坏楼院门口台阶挡车石墩绿化带私自按装挡车杆把我们楼院建成停车场,把楼院私自占有成为这部分居民的自有停车场(台阶挡车石墩绿化带多次恢复多次遭到破坏)我们向商丘路社区,洛阳路综后行政执法中队,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在2020年12月底商丘路社区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没有通过该停车场,并多次下发通知要求车辆移出楼院并恢复楼院原样,2022年7月24日,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洛阳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洛阳路派出所,商丘路社区,联合进行了关于商丘路1号楼院是否建停车场进行入户民意摸底调查,按照民典法278条第八款规定,必须要户数和面积双4分之三通过才行所以这次入户民意调查也没通过。两年多的时间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洛阳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商丘路社区,多次进行调解始终意见不统一,先不谈法律允不允许,商丘路1号楼院停车场的停车设施得到谁的授权建的?该停车场收费每户800元依据是什么?收的钱用在什么地方?停车场的建造费用是多少?这些公开透明了吗?而且交钱还没有凭证,就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敢交钱?两年多的时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公平公正的停车方案。在车辆进入楼院停车当中车辆最近离一楼居民窗户3米距离,现在车辆更是停在一楼居民窗外,对一楼居民影响极大,居民矛盾步步升级。该停车场并不能满足我们全楼居民停车需求,我们向商丘路社区,洛阳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没有采纳(而停车方居民提出的停车难问题并不存在,从我们楼院步行1到6分钟6个收费停车场完全满足我们楼院停车而绰绰有余)而停车方居民的无理要求却得到洛阳路街道办事处的默认2017年楼院进行升级改造,在楼院建了凉亭,石凳石桌,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提高,现在石凳石桌因停车已经不能利用,这已经违背了当初楼院改造的初衷,请领导解决该问题谢谢!
简直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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