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西仲路小区2、4、6号楼后,无名道路上地锁、挡车柱、锥形帽、铁链拴杂物,小部分自私自利之人占用公共道路为私用车位现象严重,侵占损坏公共道路,也侵犯了大部分居民对公共设施使用的权益!
西仲路小区内部公共道路被私占,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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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共道路硬说成自己有产权一样
2022-09-27 1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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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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