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诉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不作为
我是市北区商丘路一号的居民,我们楼院一部分人在没有征求居委会和全楼住户同意的情况下,也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规划许可通过,多次破坏楼院门口原有的大理石台阶和绿化带之间的大理石挡车墩和绿化带,圈占居民楼院公共区域,私自加装挡车杆门禁霸占成为这些人的私人停车场。老百姓有问题找政府有错吗?根据青岛市属地化管理,我们不找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找谁?如果街道管不了,街道是不是应该告知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我们楼院的问题1年9个月没有处理结果正常吗?在这一年9个月里,我们正常的有理有据的反映情况,成为街道某些工作人员眼中闲的吃饱没事干的人,1年9个月,我们反映的情况,街道始终说居民自治,按照民法典278条的规定,街道在今年7月24号进行了入户民意调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多次要求街道公示入户民意调查结果,我们通过区人大了解到,这次入户调查结果,按照民法典278的的规定并没通过,街道拒不公示是为什么?最早街道要求居委会进行民意调查没通过,居委会先后7次下发通知要求车辆移出并恢复楼院,其中一次街道电话告知楼院有车不能恢复,一次次街道说了不算,算了没说这是街道的工作态度吗?今年4月20号听证会,街道工作人员在会上做假证,偏袒停车方的违法侵权行为是街道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吗?今年5月11号区信访局下发了监督检查意见书,街道执行了吗?我们也多次与街道领导协商解决,我们提的多条合理化建议,街道都不采纳,反而停车方的侵权行为得到街道默认,这是街道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吗?楼院被破坏的台阶,人行道挡车石墩和绿化带,我们多次要求恢复原样,台阶和挡车石墩两次恢复两次遭到破坏,绿化三次恢复三次遭到破坏,相关证据已多次上交居委会和城管,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正是街道的不管不问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纵容,才造成了停车方居民的对共公设施肆无忌惮的破坏,也是居民矛盾不断升级的根本原因。后期我们又多次找街道要求恢复台阶挡车石墩绿化带,街道不管不问,这也是街道的工作态度吗?难道是法不责众还是说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以权压法。假如说,我们把街道的台阶破坏,把街道的院子霸占,街道会不会1年9个月不管不问不处理。请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不要说些没用用的,这不是居民矛盾,这是严重的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这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我们还是要求洛阳路街道办事处 1 公示入户调查结果 2 岀具最终处理意见书 3 取缔我们楼院违法停车场 4 恢复楼院台阶和人行道挡车石墩及绿化带
投诉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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