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市北区商丘路一号的居民关于商丘路1号楼院,十几户居民为霸占楼院公共区域供自家停车,自2020年12月到今已经私自4次破坏路边绿化带,3次拆掉楼院台阶,3次拆去挡车石墩公共设施,经办事处城管科2次恢复挡车石墩,又2次破坏;绿化部门3次恢复绿植,又3次遭到破坏
关于居民自治原则,和居民改变公用部分的用途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278条已明确规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且以业主大会的方式公开表决。在未取得合法手续之前,十几户居民私自改建停车场显然是违法的。我们要求办事处依此法行事,而办事处在今年7月24日采取入户民意调查直到现在都未公示结果且到现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秘而不宣又是为什么?经市北区人大落实,依据民法典278条的规定7月24日入户民意调查结果并没有通过,
22年4月20日由7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达成的听证结论是建议责任单位协调居民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每个公民无论什么事都应该依法行事。我们在此坚决要求办事处纠正此次违法行为,首先把绿化带,台阶,挡车石墩恢复原样。这样的要求是正当合法合理的。办事处对这些违法事实都视而不见,反而对居民合法诉求,办事处从不管,不作为,到今天的拖字诀,放任居民矛盾逐步升级。
为什么居民要求合法公平的诉求,在当今依法治国的环境下,为什么这么难?历经近1年8个多月的时间得不到解决,却长时间放纵这部分人霸占公用区域供这部分人使用的不法行为。我们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均未采纳,反而停车方的无理要求得到洛阳路办事处的默认。根据区人大的反馈,2022年7月24日的入户民意调查结果并没有通过民法典278条双4分之三,而且至今也没公示。对洛阳路办事处这种不能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处理该问题的工作态度,我们强烈不满。我们强烈要求洛阳路办事处,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
1,要求洛阳路办事处公示7月24日入户调查结果
2,对居民反映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法出具处理意见书。
3 我们强烈要求停车居民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恢复台阶,挡车石墩,人行道绿化带。
投诉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不作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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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您好,商丘路1号居民停车问题纠纷发生后,洛阳路街道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科室、社区进行现场调解。目前,街道正协调公安,组织街道相关科室、城管执法、社区等部门研究协商具体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争早日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
2022-09-23 10:50:42 来自
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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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你给个时见
2022-11-14 0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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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客户端

结果结果结果
2022-09-24 00:41:07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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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您好,商丘路1号居民停车问题纠纷发生后,洛阳路街道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科室、社区进行现场调解。目前,街道正协调公安,组织街道相关科室、城管执法、社区等部门研究协商具体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争早日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
2022-09-23 10:50:42
来自青青岛社区
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是不是该岀来说一说
2022-09-20 16:23:40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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