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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四风”反弹 筑牢廉洁“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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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建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纠治“四风”力度,不断巩固扩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应当“早”安排和部署。及时安排部署并下发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早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出安排,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应当“广”提醒和督促。通过定向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倡议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严守纪律规矩,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三是应当“严”要求和纪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两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类型及重点人群,向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明确提出“九严禁”要求,并借助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应当“快”督察和问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疫情防控、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重点领域问题,纪检监察、公安、人事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联合监督检查组,对人员密集的商场酒店、高铁站以及综合办公楼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并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着力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消费、餐饮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问责。


五是应当“伸”时间和范围。注意延长纠治“四风”的时间与空间跨度,不搞双节期间督促检查“一阵风”。尤其应当在节后的一段时间,注意收集事关侵害居民切身利益的“回旋风”,鼓励居民群众举报不良现象,并给予查处和打击。如:冠以“自治或服务”头衔,通过巧立名目、直接或变相直接增加居民群众支出或负担的各种情况的滋生或抬头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正风肃纪,遏制各种不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监督、督查的对象、范围和时限应当延长和延伸,才能有效遏制不良风气的回潮和反弹,确保社会繁荣、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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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6:41:47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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