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聊城66岁的受害老人,身份证号372502195303090049,现在第二次以真实身份发帖诉说我的受骗遭遇。早在2015年底遭遇青岛中泰祥瑞公司网络原油虚假交易诈骗后,直接导致我严重的心房纤颤疾病。于2016年3月份索赔之际又遭遇该单位法律顾问女律师的忽悠、欺骗,致使我本已立案公安侦查之时相信了该律师的谎言,脱离了警方,律师带领骗子代表得以逃脱,巨额资金当时无法追回{包括借款},影响了心脏射频手术,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在这种郁闷、愤怒、绝望的处境下,给青青岛社区发帖揭示了女律师的言行,向青岛的父老乡亲讨要说法。并无侮辱、诽谤之词。该律师起诉我侵犯了其名誉权。因为我心脏重病无法出庭,向一审法院写了“因病不能出庭的申请”,询问法庭后没有得到不准许的反馈意见,以为法庭已经准许而未出庭;又因为律师忽悠我欺骗我的证据在本地刑警队保存,我本人取证无效,也曾请求法庭取证,而法庭也没有取证;我因为被骗的身无分文也没钱雇律师代理,在2018年4月开庭后于2019年5月判决我败诉。除了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忽悠我欺骗我的那位律师费用2100元。幸亏法庭否认了律师诉讼的精神伤害,驳回了其索要的精神伤害赔偿费,否则我这个原本是受害者的重病老人将会是什么惨景
因为我实在是太憋屈、郁闷,心有不服,因而按法律程序提起上诉。
但是退一步想一想冤冤相报何时了?本着化解矛盾、息事宁人的初衷,提出与对方协议和解。但是经过法官、律师几经沟通,该律师不依不饶只增加条件不协议和解。郁闷之下,受害人欲在此以案中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分篇公示遭遇的全过程,请社会公众给予评判。如仍有侵犯名誉权,请该律师再次起 诉即可。如有谎言本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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