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2年4月14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一楼大厅西侧,有5个电子展示屏,对7人医疗美容效果进行展示,夸大整形效果,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随意夸大治疗效果的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8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