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原路2小楼号被强行转移过户问题已由青岛市自然资源局接手,见该局网(题目是:“再再次请您局纠正平原路2号问题”)2022/5/20的表述:“2022/5/20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2022/5/20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此信件交予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处 办理。2022/5/20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处 将此信件交予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调查处 办理。
2022/5/20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处 将此信件交予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质检处 办理。”。
此案不难,似乎纠错不易。希望该局不必瞻前顾后,怕也规避不了滴哈!